坪山新区拟推荐市委七一表彰对象公示通告
在***成立90周年之际,深圳市委将于今年“七·一”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今年“七一”全省表彰对象推荐和我市表彰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1]42号)要求,经新区党工委研究,拟向市委推荐如下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1、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金沙社区综合委员会
2、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纪检监察局支部委员会
二、优秀共产党员(4名)
1、丁向阳(男,深圳市坪山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胡孝海(男,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3、王启福(男,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中学初三级组长)
4、常伦武(男,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执法队副队长)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1、徐松明(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局长)
2、王 超(男,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科科长)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和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示负责。公示时间为6月8日至1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新区组织组织人事局组织科直接反映。
特此通告。
电话:84622567,84622***5,159****6886
传真:84637550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1年6月08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