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采取措施加强五一期间价格监管
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粤价〔2011〕95号),部署开展“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市物价局提前部署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稳价工作。 “五一”期间为消费旺季,物价局在节前召开了第一批挂牌和第二批试运行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布置节日平价商品供应工作要求各平价商店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平价店这一平台,加强组织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于节日期间投放市场 二、全面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与巡查。五一期间,我市认真开展平价商店、农贸市场的价格监测,增加巡查频次,扩大监测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对粮油、蔬菜、肉禽蛋、液化气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对主要经营单位实施每天一报工作。同时从4月30日起,每天定期向市委和市政府总值班室上报市场数据和情况分析。 三、加大力度开展节日期间市场巡查与检查。五一期间市、各区县物价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和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94号)要求,严肃检查明码标价及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节日期间,我市各级物价部门强化节日值班工作,确保12358价格举报全天候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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