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力推进汕汾高速公路桥下违法建筑物清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公路及公路两侧有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会议和省三打办、市政府、市三打办有关会议精神,龙湖区政府、澄海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密切配合,积极研究有关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10月10日前终止高速公路桥下用地的租赁合同。二是汕汾高速公路龙湖段、澄海段分别由龙湖区政府、澄海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公告,责令违法建筑物当事人于10月18日前自行拆除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龙湖区政府、澄海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违法业户予以停水、停电。三是10月13日至10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澄海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汕汾路政大队加强高速公路的巡查,龙湖、澄海区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向违章建筑物的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做好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截止10月21日,澄海区高速桥下已拆除约2.4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物;龙湖区高速桥下各违章搭建者已自行拆除约3万多平方米违章建筑物,占总违章建筑物面积的60%。四是10月22日,龙湖区政府协调安监、公安、城管、交通、住建、国土、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30名执法人员参加行动,对经劝阻仍不自行拆除的业户,组织强制拆除,22日当天拆除约2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物。至此,龙湖区高速桥下5万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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