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潮阳公资交地告20205号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新兴经济联合社经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同意,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核准,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新兴经济联合社坑外洋新过境公路北侧(规划确认点序号105#编号105#)的1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的规定,竞买申请人必须持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加油站规划点的有效预核准文件,方可参加项目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9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或自行上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9日17时止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参加竞买申请条件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给予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3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与谷饶镇新兴经济联合社签订《潮阳区谷饶镇新兴经济联合社坑外洋(新过境公路北侧)36.923亩(含绿地2.049亩)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谷饶镇新兴经济联合社签订项目发展协议,谷饶镇新兴经济联合社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成交(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三)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四)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余款。
2、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公共资源交易栏目http://cy.shantou.gov.cn/cy/gkjygg/list.shtml、汕头市潮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网http://220.249.204.70:1024/index.shtml、汕头日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公共服务区电子显示屏和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新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0年5月19日
***(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