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直属部门,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龙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区卫计局反映。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月8月8日
龙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34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等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6〕4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适合我区的“医养护”一体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关注特殊困难(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困)家庭老年人,结合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健康教育为主导,购买服务为支撑”的居家养老照护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适宜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一)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满足养老照护多元化需求的长效工作机制,营造更加适宜的居家养老社会环境。
(二)建立社区老年人的养老照护需求常态化管理机制,准确掌握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为健康老龄化制度设计提供参考。
(三)提高家庭成员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视程度、照护能力和水平,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自我照护能力,着力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健康、和谐发展。
二、服务范围、对象及工作原则
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施对象范围是珠池街道世贸社区,对象是常住于该社区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开展原则是:
(一)协调部门统筹服务。将社区居家养老照护工作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老龄委、残联等)制定的居家养老照护政策体系之中,建立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突显卫计服务元素。融合卫计资源特色特点,向辖区内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购买服务为符合条件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的家庭提供保健综合服务。
三、服务项目及内容
养老照护服务项目主要是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开展“家庭保健综合服务”。即对符合服务条件(包括正享受和未申请)的社区老年人开展以下家庭保健综合服务。
(一)开展健康宣教、健康咨询、健康提醒和健康体检综合服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100%,健康宣传实行“每周一讲”,开展每月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季度选择一种慢性病开展常见病预防专题宣教。同时结合社区群众的综合素质,不定期开展家庭急救知识和技能教授讲座。
(二)配备家庭保健箱和保健器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个性需要,在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配备常用药品、急救药品等;提供帮助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的家人学会功能康复简单技能的指导。
(三)提供“家庭医生式团队服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对象需要,以签约的形式,为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定期巡视以及方便就医等服务。社区每周聘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老年活动中心开展1-2场健康咨询活动。
(四)提供专家咨询服务。设立家庭保健服务信箱,提供专家健康咨询服务,以集中答复形式开展专家定期答疑服务。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项目调研。以目标街道为主体,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通过计生人口数据库为基准,筛选目标人群,结合采取多种调查方式,了解辖区现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数量、结构、居住方式、养老情况,明确目标人群以及在居家养老照护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和实际需求。
(二)建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基层网络优势,构建区、街道(镇)、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一是由区卫计局牵头,成立龙湖区计划生育居家养老照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服务整体协调工作,确定实施方案,指导、规划、协调、培训、检查督促等工作;二是示范点珠池街道(镇)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订方案,落实责任,确保人、财、物“三到位”。由街道牵头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设立街道计划生育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养老资源和养老照护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服务网点规划建设、服务对象审核、服务质量监督评估等工作;三是依托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社区计划生育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各社区辖区内符合条件、需要服务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的各项具体居家养老照护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和队伍。珠池街道充分整合辖区卫计资源,依托社区医疗卫生队伍、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计划生育指导员以及社区服务志愿者等,聘请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在社区建立社区服务小组。建立服务小组与服务对象联系人制度,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服务机构对其提供的家庭保健综合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依照行业特点和各自职能,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对符合服务条件的老年人实行网格化服务。
(四)健全老年人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世贸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服务小组要积极联系符合条件对象,动员其主动配合完成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签约工作,并以此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信息档案。
(五)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程序。符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条件(包括正享受或未申请)的社区老年人,可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家庭保健综合服务。由各社区服务小组帮助、指导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填写《社区老年人保健综合服务申请审批表》,由珠池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确定,并将花名册报区卫计局备案存档。世贸社区居委会对服务对象的申请、审批服务全过程进行跟进,确保服务到位。
(六)加强服务能力培训。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编制的《老年人家庭保健与照护指南》为基础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定期培训,对基层卫生计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开展老年家庭照护工作的能力。
五、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部署、打造示范,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的原则, 2016-2017年主要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并选取1个基础条件好的社区集中打造区级计生家庭养老照护示范社区,抓好阵地建设和软件资料的落实。区级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示范点设点世贸社区居委会。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争取2018年在其他街道(镇)结合实际选取1-2个社区(村)作为街道(镇)级的开展单位,深化项目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区卫计局起草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出台,进行动员部署。街道(镇)尤其是示范点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项目调研,明确目标人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台账。
(二)建设示范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0月)。按照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和队伍,聘请具有资质及服务能力的机构加入,健全家庭保健服务信息档案,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程序,抓好区级示范点建设。同时,区工作领导小组随时跟进、督导区级试点工作开展的落实情况。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区成立评估验收小组或聘请省、市专家,对示范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进行终期评估,整理项目活动文字、照片和宣传品等资料,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做法,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全国各地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不断增多,积极探究可行的养老照护方式是保持社会稳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各街道(镇)要将开展老年人养老照护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和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分工职责,积极配合,为试点工作努力创造条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试点经费投入。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进行预算,依照现有部门经费投入的渠道,融入卫计元素的保健综合服务经费,区财政部门应大力支持,强化协调,把老年人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持久开展。
(三)纳入评估考核。将开展试点工作纳入各街道(镇)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评估加分内容,区卫计局成立试点工作督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执行情况和各项服务落实的***,督查示范点工作的进度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相应调整完善,指导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服务工作。并系统地记录活动开展状况,做好工作总结,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和可行路径。
***:龙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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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龙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健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茵(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张 越(区财政局)
纪力彪(区民政局)
陈潮群(区卫计局)
陈茂平(珠池街道办事处)
章奕群(金霞街道办事处)
庄惠仁(新津街道办事处)
林育君(龙祥街道办事处)
张蛟展(鸥汀街道办事处)
王聘如(外砂镇人民政府)
陈庆彪(新溪镇人民政府)
陈 剑(龙湖区人民医院)
郑美光(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陈汉明(龙湖区第三人民医院)
陈鲁生(外砂镇卫生院)
谢伟光(新溪镇卫生院)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林百欣科技中专。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 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