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治超卸货场建设工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招标公告 (2016.11.02)
|
|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6)84工程编号 4405***********101工程名称 月浦治超卸货场建设工程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函[2016]17号招标人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联系人 许先生、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8388324、 88881589 工程地点 月浦收费站出口左侧现有土地。 建设规模 卸货仓库及卸货台、执法办公室、卸货场、值班室等临时建筑,建筑高度4.1~6.5m,总建筑面积约1224㎡,以及150T固定式地磅台1台,排水沟162m,消防沙池2个。工程招标控制价2554580.07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其它:省治超专项经费补助及我市治超专项经费中解决。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汕市发改函[2016]17号)的规模及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经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广东立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建设规模:卸货仓库及卸货台、执法办公室、卸货场、值班室等临时建筑,建筑高度4.1~6.5m,总建筑面积约1224㎡,以及150T固定式地磅台1台,排水沟162m,消防沙池2个。工程招标控制价2554580.07元。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人总数超过12家时抽签决定12家入围投标人。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交易场所市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754-88561516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监察部门汕头市监察局联系电话 0754-12388信息发布时间2016-11-2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16-11-7 17:00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2016/11/9 17:00答疑公告公布时间2016/11/10 17:00递交标书2016-11-25 8:30 -- 10:30评标开标2016-11-25 10:30 相关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 1.招标文件 2.图纸 3.预算书
|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0:58: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