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2016年度隆都镇南大排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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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 头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表 |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汕头市澄海区2016年度隆都镇南大排生活污水整治工程招标人: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勘察单位:/联系人:曾子帆、郭炜佳联系电话:0754-85781805、85861273工程地点: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建设规模:南大排开挖土方9822m³,修筑挡土墙长200m、高3m,污水处理,处理规模为340t/d,采用厌氧+泛氧化塘工艺;招标控制价1486118.70元。资金来源及构成:上级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内容:按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永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建造师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按所有投标人摇珠得数从高至低的数字进行排名,取前12家对应的递交标书的投标人作为入围正式投标人参与工程评标,摇珠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四、本次招标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自愿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五、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抽签会及开标会时,投标人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到场,拟派建造师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并携带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754-85892742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5876749监察部门: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局联系电话:0754-85874728信息发布时间:2016.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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