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电子票据接口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对我院电子票据接口开发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因我院的电子票据接口开发项目符合单一来源“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条件,所以拟采用院内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与原HIS厂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采购公告时间
采购公告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10点止。
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6月18日上午10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山工业区22号,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本院投诉监督电话28700099转8368,李先生。
六、此公告同时公布
1、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
2、医院院内公示栏;
3、医院OA通知公告栏。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