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业主签订平安大运责任书
深圳大运会安全防范责任书(适用于业主)
深圳大运会安全防范责任书(适用于物业公司)
为确保大运会安全召开,配合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解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难题,龙岗区公安分局和龙岗区出租屋综管办联合印制了《平安大运综合管理责任书》,并由社区民警和出租屋综管员逐一***,与所有出租屋业主、用人单位、物业公司签订。
责任书明确了业主、用人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相关责任,要求他们确保房屋和单位各项设施符合相关规定或标准,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在租赁关系设立和解除后起10日内,必须到出租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同时对所辖房屋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居住人员走访一次,主动掌握治安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如果所辖房屋或宿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严重刑事或治安案件以及有严重犯罪分子落脚未掌握人员信息,将会追究负责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通过这个抓手,龙岗区出租屋综管办不仅打开了大运群防群治的新局面,而且全面、长期地建立起信息报送联络员。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必须担任信息报送联络员,用人单位、物业公司必须安排2名工作人员担任信息报送联络员,主动将人员信息3天之内报送所在地的出租屋管理机构或社区工作站。据了解,全区现有出租屋20多万栋,业主12多万人,从2月21日行动开展以来,已有2万名业主签订了责任书,计划到行动结束,与所有业主签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