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2017年龙岗区校园足球提升培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等规定,结合《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我局拟公开征选供应商,对龙岗区10所学校(重点是民办学校)的四或五年级学生进行足球主题体育课培训。训练时间: 每周每个班级1节的体育课,连续2周。10所学校训练时间为下半学期9和10月份。
一、合作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相关服务项目经验材料。
二、合作内容、方式、预算
1、对象: 四或五年级学生;
2、地点: 区内10所学校(由区文体旅游局指定);
3、时间: 2017年9-11月间;
4、要求:交通食宿、器材、装备以及授课等费用全包;
5、限价: 19.5万元(人民币);
6、内容: 由供应商提供课程方案,并提供教练简历;
7、2017年龙岗区校园足球提升培训计划经费预算
三、受理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2017年8月11日下午6点前提交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介绍、训练方案、过往案例、教练员简历及资格证书、报价,并将2份纸质档交至我局。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比选,确定合作单位。
四、征选标准
1、方案水准;
2、企业资质;
3、成功案例;
4、团队专业度;
5、报价;
6、特色服务。
感谢贵单位的参与!
咨询电话:28948200
联系人:林伟贤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37,邮编518172,收件人:黎***。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