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一期实施主体公示
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位于爱心路与龙平西路交汇处。根据该更新单元规划,一期拆除范围面积69062.6平方米(见附图),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一期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期的实施主体,现将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见附表)、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6年8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一期的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表:
物业权属、搬迁补偿完成情况和建筑现状情况
序号 | 原权利人 | 房屋编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或投影面积(㎡) | 补偿方式(安置面积为建筑面积) | 建筑现状 | 备注 |
1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 | ZGS61、ZGS77、ZGS15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70.43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56.79㎡;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2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松元头分公司 | SYT31(8#宿舍)、SYT32(9#宿舍)、SYT33(8#厂房)、SYT34(9#厂房)、SYT35(6#厂房)、SYT36(13#宿舍)、SYT104、SYT62、SYT78、SYT80、SYT88、SYT113、SYT12、SYT27、SYT45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松元头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15558.8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20571.71㎡;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3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上角环分公司 | SJH45~SJH52、SJH105、SJH02、SJH03、SJH09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上角环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13008.45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13828.91㎡;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4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二分公司 | XE17(A#宿舍)、XE18(B#宿舍)、XE19(A#厂房)、XE20(B#厂房)、XE21(17#综合楼)、XE75、XE75-1、XE28、XE29、XE76、XE112、XE30、XE14、XE20、XE23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二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21310.79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19786.56㎡;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5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一分公司 | XY13(10#宿舍)、XY14(4#厂房)、XY16(7#宿舍)、XY93、XY97、XY55、XY120、XY13、XY46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一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6233.36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5523.02㎡;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6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四分公司 | XS23(6#宿舍)、XS24(1#宿舍)、XS25(2#厂房)、XS26(12#宿舍)、XS87、XS117、XS94~XS96、XS79、XS86、XS54、XS26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四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9477.76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8510.62㎡;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7 | 深圳市信兴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XXH30~XXH36、XXH108、XXH29、XXH34-1、XXH04 | 厂房及配套 | 4295.29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3583.02㎡;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8 | 深圳市龙岗中南人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JYZ73、JYZ74、JYZ22 | 厂房及配套 | 1340.59 | 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9 | 深圳市广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赖家华、赖淑华、深圳辰鼎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泓朗实业有限公司、余桂良、余贵源、江新霞、李泽明 | GJLD109 | 厂房及配套 | 14074.51 | 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12667.09㎡(其中深圳市广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得6992.78㎡,赖家华分得450㎡,赖淑华分得270㎡,深圳辰鼎聚实业有限公司分得1475.43㎡,深圳中泓朗实业有限公司分得1115.25㎡,余桂良分得1438.17㎡,余贵源分得340.46㎡,江新霞分得315㎡,李泽明分得270㎡);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已拆除 | —— |
10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松元头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上角环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二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一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四分公司 | —— | 非农建设用地(附图中灰虚线) | 占地68225.9 | 补偿包含在该表1-6项内容中。 | —— | —— |
11 | 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有已出让用地 | 占地720.28 | 货币补偿已按协议执行。 | —— | 曾用名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备注: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公证书为(2016)深龙证字第1838号;一期范围内国有未出让用地为116.4㎡。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