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尚景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龙红格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和愉园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竣工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156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6月6日至9月10日,对龙城街道尚景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龙红格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和愉园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城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城街道,工程内容为三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室内装饰及改造等。根据深龙发改〔2011〕633号文批复项目概算为29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筹。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华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1年6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1 243 716.37元,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茂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中:龙红格社区于2011年08月22日开工,2012年02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尚景社区于2012年03月01日开工,2012年10月19日通过竣工验收;愉园社区于2012年12月01日开工,2013年05月08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龙城街道办和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1 759 795.08元,审定总造价1 697 475.07元(其中建安费1 237 059.14元),核减62 320.01元,核减率3.54%(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城街道办于2012年和2013年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1 363 712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62 320.01元。主要原因:
1.建安工程部分项目套价有误及工程量多计54 008.22元;
2.其他费用多计8 311.79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于2013年5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2014年6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62 320.01元予以扣减,以审定总造价1 697 475.07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龙城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