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电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电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电梯生产项目 | 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大道28号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生产各种电梯4000台/年 | 1、项目没有生产废水的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焊接废气在车间内积聚。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 3、废液压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通过隔声、减振、做好经营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