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法院联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打造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9年7月18日下午,香洲法院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北京融商中心)在香洲法院举行签约仪式,并挂牌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洲法院调解室”。
香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与北京融商中心主任王丽共同执笔签署了《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包括:调解时遵循合法、便民、自愿、效率、保密、惯例、合规等七大原则;共同开展调解员培训等工作,培养打造适应一带一路纠纷解决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调解员队伍;共同建设诉调对接在线调解系统,搭建信息化、智能化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平台等。随后,双方向中心15名调解员颁发证书,并为中心在香洲法院设立的调解室揭牌。
2014年以来,香洲法院立足基层实际,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纳入法院司法改革重点项目,通过打造诉调对接平台、推行调解的适度社会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诉调对接程序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建立并不断改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五年来,不断完善相关工作规程,外聘特邀调解员近百名,与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公证处、区总工会、区消费者委员会等专业调解组织或相关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促使大量纠纷在诉讼外得以化解,同时香洲法院的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共有18948件案件引入诉前、诉中调解,调解成功5840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相关改革经验入选2019年《珠海法治蓝皮书》。
北京融商中心是经北京法学会批准,并在北京市民政局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服务机构。在纠纷解决方面,中心创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均具有丰富的研究与执业经历,接受职业调解员的培训,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和调解标准进行调解。最高院司改办于2016年10月14日将北京融商中心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项目子课题单位”,中心现有国际国内调解员235名,调解服务能力覆盖63个国家180个城市,中心的合法性、民间性、国际性、独立性、中立性、公开性特点和“线上线下、诉讼调解”两对接模式受到国内外专业机构和个人的广泛认可,自设立以来,案件调解成功率近70%。
随着“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深入推进,建立商事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或调解机制日益迫切。香洲法院与北京融商中心经过前期的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建立诉调对接和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达成共识,决定就此建立合作机制,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推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签署和调解室的揭牌,标志着香洲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更上一个新台阶,凸显于商事纠纷调解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近期,双方已经通过开展合作成功促成一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商事案件达成调解。该案案情较为复杂,不仅涉及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反诉,还涉及第三人、案外人利益,经原、被告双方申请,香洲法院委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对本案进行调解,该调解员同时也是律师身份,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在充分了解各自调解意愿后,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帮助双方指导修改调解协议内容,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徐素平院长表示,期待通过发挥专业组织的优势,吸纳专业人士乃至域外人士加入调解员队伍,有更多的纠纷当事人受惠于这一机制。希望双方今后能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推进资源共享,不断拓宽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落实诉调对接的便捷性、实效性,推动诉调对接的专业化、常态化,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