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未定 吉大村 S3地块突被法院查封
惊魂未定 吉大村 S3地块突被法院查封
力挽狂澜 3万多平方米的土地失而复得
3月23日下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同志手握一纸文书,步履轻松地来到吉大街道,为吉大街道党工委书记潘伟明和吉大村的500多位村民送来了福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解除了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西侧S3地块(下称S3地块)建设用地权的预查封,近3万多平方米的土地又重新回到了吉大村的村民手中。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6年4月,被列入旧村改造S3地块的开发商---珠海金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金世纪公司)将S3地块的开发权有价转让给新股东广东新光地产公司(下称新光地产)。2006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函告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该院分别于2006年9月11日和10月18日以[(2006)深中法立裁定字第203至210号民事裁定]、[(2006)深中法立裁定字第152号民事裁定],预查封了珠海金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S3地块的建设用地权。原来,金世纪公司的原法人董事长将该公司在转让给新光地产之前,以金世纪公司名义担保深圳中机电公司向深圳等地的几家银行贷款,共计2.4亿元人民币。现还款时间已到而其无法按时还款,为保证深圳多家银行的合法权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下达的上述裁定书。
“S3地块被深圳中院查封了!”这个消息一出,就像在吉大村丢下了一颗重型炸弹,引起了轩然***。S3地块面积32268㎡,是吉大村的旧村改造用地,共涉及103户520多个村民。村民们天天指望着早日住上宽敞的回迁楼,更翘首盼望尽快拿到补偿金规划一家人的生活。如今3万平方米的地被法院查封了,还要用拍卖土地的资金偿还深圳银行的贷款,如此一来,几代村民的希望都将随之破灭。村民们的情绪极其激动,有要找黑心开发商拼命的,有要组织人员到市政府上访的,更有准备对深圳法院进行暴力抗法的,矛盾一触即发。吉大街道党工委书记潘伟明同志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立即召集吉大村两个股份公司的全体股民们召开了紧急会议,向村民承诺政府会全力以赴地帮助其解决问题,请村民以大局为重,冷静处理,绝不能闹事或走极端。街道还专门派工作人员分头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大小会议召开了10多次,总算基本稳住了村民的情绪。
为了村民的利益免遭重大损害,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珠海市政府果断决策,指示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产权登记中心、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有关单位想方设法挽救村民利益,确保社会稳定。2006年11月,珠海市检察院正式受理了此案。珠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金波同志受命后,立即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小组,派遣了30多人不分日夜奔波于珠海、深圳之间进行全面的分析、调查、研究,在确认金世纪公司尚未交纳土地出让金亦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检察院的同志们终于看到了曙光。随后,检察长金波同志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市政府指示市国土资源局以此为由收回金世纪公司的改建资格和开发权。2006年11月13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顺利取消了金世纪房公司S3地块改建项目的资格。与此同时,珠海市检察院的同志及时、认真地向省院汇报了情况,请求省检察院从珠海村民的利益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给予帮助和协调。通过省院有关领导多次出面协调,终于使深圳市检察院和法院接受了珠海方面的意见。2007年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发来了 《关于对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查封异议的复函》(深中法函 [2007]4号),表明在被申请人(金世纪公司)的用地资格取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拥有的S3地块开发权的预查封自动解除。至此,在历经近五个月的不明前途下,经过我市多个部门的全力配合和共同作战, S3地块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终于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S3地块又重回到了村民的手中。
以珠海市检察院为代表的珠海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胸怀大局,不辱使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维护稳定的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谱写了一曲为民、务实的公仆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