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星级酒店: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安〔2013〕8号)精神,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星级酒店要高度重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燃气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自查自纠、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来店客人的安全。
二、全面检查、认真整改
全面开展对燃气的安全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持相关证照上岗;严控燃气进货渠道,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超期、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完善餐饮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安全设备,坚决淘汰残缺破旧、不能正常使用的燃气和安全设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
三、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近期,省、市有关检查工作小组将到我区进行检查,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配合检查组做好抽查工作。
罗湖区经济促进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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