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全面贯彻市、区相关查违工作要求,严查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着力处理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案件,积极疏导历史遗留违建问题,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及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2020年,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承办的区级重大专项工作共有8项,其中全面深化改革任务1项(推行规划土地监察体制改革),拓空间保发展任务3项(推动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违建处理确认,完成拆除消减违法建筑114.32万平方米、推动97-1-144地块(银通地块)土地清理工作、完成清水河街道海鹏废品收购站地块清理),口岸经济带建设专项工作任务1项(完成过境土地整备和纳储),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专项工作任务1项(完成小坑工业区内违法建筑拆除)。同时,我局计划通过消减存量违建、卫片执法、有关问题清查整治、过期临建清理等专项行动和工作,及做好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处理等工作,继续为罗湖区全面振兴发展助力。
二、工作进展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上下齐心,对照中心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进度目标,明确实施步骤,全力推进,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抽调94名在编干部及辅助工作人员分赴各社区、驿站、隔离点参加防控工作的情况下,依然紧抓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开展成效明显。
(一)顺利完成体制改革,实现“无缝衔接”
根据我区街道城市管理权责体系改革方案,我区推行规划土地监察体制改革,实施以街道为主的查违执法模式,由街道承担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职能,我局将主要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及牵头办理重大案件、组织跨街执法行动等职责。截至6月中旬,我区规划土地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各街道全面开始履行日常查违执法职责。
一是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在改革前,我局认真规划改革实施步骤,详细论证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改革后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形成专题请示呈报区委编委。在区委编委会议通过改革方案后,我局迅速启动,进一步细化改革后的职责设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区、街道之间的职责划分,对实施街道查违执法予以明确的职责依据。
二是妥善推进人员转隶。我局密切衔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专门制定了人员划转工作方案,以有利于各街道能够迅速开展查违工作为目标,为每个街道都配置了业务骨干,同时兼顾干部年龄、学历、性别等因素,确保各街道查违执法队伍保持较高素质水平和最优结构。转隶过程中,我局对每一名划转干部均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此次改革划转工作,鼓励他们将我局良好作风继续带到街道,在街道领导下再立新功。6月10日召开转隶工作动员会议后,需转隶的45名在编干部、105名辅助工作人员全部迅速到位,划转工作平稳顺利。
三是全面完成交接,保障各街道能够立即履职。在改革前,我局对正在办理的案件、需重点关注事项、耕地图斑、历史遗留违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形成台账。同时,也拟订了年度查违共同责任绩效考核指标和细则,明确街道查违工作年度主要目标和工作路径。改革实施后,我局及时召开各街道查违工作会议,通报职责“三定”方案、绩效考核内容、专项执法行动背景等情况,并对各项业务工作予以交接。此外,我局对工作经费以及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根据各街道实际进行分配移交,切实保障各街道能够立即开始履行职责。
(二)继续保持违建“零增量、负增长”
一是稳步推进消减存量。罗湖区2020年违建拆除消化任务为114.32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区统筹运用执法拆除、城市更新、完善合法手续、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处理等多种处置方式对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消化,共拆除消减各类违法建筑共计530处,建筑总面积约71.84万平方米,完成率62.84 %。其中拆除存量库内违建505栋,面积46.1万平方米,拆除存量库外违建25栋,面积25.74万平方米。
二是严格坚守违建零新增底线。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查违“1+2”文件,始终坚持规划引领、源头管控、综合治理,持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以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量、负增长”为目标,组织中队加强辖区在建工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施工工地巡查,严厉查处在施工过程中违法加改扩建行为。截至目前,我区无新增违法建筑,保持了违法建筑“零增量”。
三是稳步推进产业类和公配类历史违建处理工作。根据市查违办下发2017年历史违建一张图,我区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共计2220栋、约655.45万平方米(其中,已申报历史违建460栋、约54.17万平方米;未申报历史违建1760栋、约601.27万平方米)。经全面梳理,我区实际可以纳入处理范围的历史违建有146栋,总建筑面积约17.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0家股份公司将名下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申请了处理确权,共55栋,总建筑面积约10.62万平方米。其中,一般程序处理26栋,总建筑面积5.36万平方米;简易处理29栋,总建筑面积5.26万平方米。(因建筑结构和规划审查等问题,目前共有18栋暂停处理,总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
(三)持续开展多次查违领域专项行动及工作
1.集中攻坚,啃下多块违建“硬骨头”
一是成功拆除友谊大厦小区存在安全隐患违建。友谊大厦小区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建成以来,一楼陆续出现使用铁皮、塑料板等材料违法搭建现象,后来违法搭建遍布小区住宅一楼,合约27处,每处违建均为一层高,建筑面积从4至80平方米不等,作生活、商铺经营之用。今年4月份,友谊大厦小区一处违法搭建商铺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导致一人受伤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清拆行动。执法拆除过程中,部分违建当事人以撒泼耍赖、恐吓威胁等方式进行阻挠,导致行动一时受阻,我局执法队伍沉着应对、巧妙沟通、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暴力抗法等行动阻力,安全有序完成拆除行动,共计拆除约1300平方米违法搭建。此次行动受到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点赞,并收到了该小区业主代表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深得媒体居民好评。
二是完成过境土地B1地块清理纳储。过境土地位于深港边界,尚未明确为深圳管辖范围用地,我市行政机关对地块还尚不具有管理依据。对此,我局对B1地块先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查明地面各类建构筑物权属及实际控制方情况,再分门别类逐一清理,完成了对地面建构筑物的全部拆除,并会同储备土地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纳储入库。
三是推进海鹏废品收购站地块清理收回。海鹏地块因涉及企业破产清算、收地决定及补偿协议落实不彻底等历史原因,多年来一直未能实现收回。我局充分研究后,制定了先协调相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了纳储入库,再以储备土地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清场,同时以查违执法部门名义对地面违建实施拆除的工作方案。在完成地块纳储管理后,在现场向当事人进行了通告,彻底打破了当事人对地块权属抱有的幻想,使其没有再继续占用土地的理由,倒逼其不得不着手自行搬迁。目前,经全力推进,当事人已承诺于7月底开始自行搬迁,并将场地交由我局接管。
四是开展大望、梧桐山片区违法搭建清理整治工作。为坚决遏制我区东湖街道大望梧桐山片区违法搭建增长势头,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辖区违法建筑“零增量”。我局牵头制定了《东湖街道大望梧桐山片区乱搭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执法力量对东湖街道大望梧桐山片区违法搭建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拆除违法搭建34处,拆除面积600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大望、梧桐山片区违法搭建的势头。
2.加大力度进行违法建筑安全纳管
为深入推进违法建筑全面管治专项行动,我局多次发文要求违法建筑全面管治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将违法建筑安全纳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合理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落实。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再排查存量违法建筑1111栋,建筑面积134.10347万平方米。排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存量违法建筑226栋,建筑面积11.4449万平方米;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存量违法建筑16栋,建筑面积2.5334万平方米,目前相关安全隐患均已整治完毕。同时,我区各街道办亦将存量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对违法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及时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安全隐患,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开展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专项处置工作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2020年“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任务目标,为切实落实我区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订了《罗湖区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并经区政府审定印发。我区临时用地清理任务12.34公顷,共18宗地,完成情况如下:重新审批3宗、5335.40平方米,完成土地移交入库3宗、13552.05平方米,完善用地手续3宗 、8004.27平方米,清理完毕待入储2宗、5421.8平方米,军事用地1宗、3725.86平方米,计划近期清理收回2宗、30***.51平方米,未征转集体用地2宗、23635.43平方米,待确定权属2宗、60700.21平方米。
(四)稳步推进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工作
2020年上半年完成临时用地审批已许可26宗,批准面积为57525.93平方米,临时用地项目涵盖学校建设类、小型消防站建设、市政建设、城市更新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方面;不予许可共10宗;完成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许可3宗,皆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用房;不予许可1宗。临时用地到期收回2020年上半年达26246.5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