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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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查处;组织和协调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对辖区内水、电、气、建材、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在违法建设中的有关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处理辖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监督、指导辖区内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户汇总录入机构为1户,包含独立核算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与上年一致。本单位内设4个科室,单位行政编14人,在编12人;雇员编1人,在编1人;实有公务用车(执法车辆)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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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总表(3 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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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拨款收支表(5 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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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61.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11.1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95.50万元。支出总计本年支出2,361.61万元,与2016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5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经费的调整;本年支出增加519.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地政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及卫片执法经费的开支;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2,0611.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4万元,增长35.6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065.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9万元,增长35.7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其他收入0.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0.04万元,下降了4.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2,065.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9万元,增长35.71%,其中基本支出713.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5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0.58万,增长102.15%;项目支出1,351.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4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2.2万,增长15.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2,06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65.17万元,其他收入0.9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5.5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65.1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6.4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了655.97万元,增加了46.52%,主要原因是:一是地政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及卫片执法经费的开支;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6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5%。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13.56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34.55%,其中:人员经费679.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43万元。项目支出1351.61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65.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713.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4.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共19.33万元,较上年减少5.96万元,下降了23.57%;整体减少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勤俭节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0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由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规模总控和封闭管理,预算单位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1万元。主要包括:
(1)2017年新购置汽车0辆,总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9.21万元,年初预算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节约5.79万元。我单位完成车改后,单位公务车(执法车)保有量5辆,公车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3.94万元,增加了17.02%。主要是因为我局对司机和车辆加强了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在预算编制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29万元,决算支出0.12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17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的认定标准,无接待公函一律不予认定为公务接待,支出的0.12万是由于市规划国土委到我区开展市卫片交叉检查工作接待餐费,共一批次,接待检查人员8人,陪同工作人员2人。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共接待国(境)外来宾团组0批次,来访外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国有土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支出0万。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3 万元,比 2016 年减少4.78万元,降低12.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勤俭节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9.46万元,支出总额为 49.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得分86.41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个别未达到的主要原因是期中追加预算,但是部分工程款项支付滞后。组织对 2017 年度1个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459.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我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及项目实施方案预报。因 2017年尚未硬性要求各部门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导致目标设定上可能会存在不够全面和客观的问题,从而会影响到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针对上述问题,日后将进一步完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目标体系的建设,涉及部门个性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定,可由部门紧扣部门特点和职责内容,尽可能设置量化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增加部门的产出、服务质量方面的内容,能充分体现被评价部门核心绩效的目标设定。在2017年预算绩效考评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体化预算执行考评机制和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做好项目的过程监管,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部门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罗湖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指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其他(类)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