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工联会:
根据深圳市、区总工会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辖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请各级工会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捐款活动,扎实有效的推进扶贫济困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单位会员数以2010年底会员数为准,捐款数额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的0.5%。
三、请各工会组织于7月5日前,以街道总工会和各工联会为单位统一将捐款资金交到区总财务部或将捐款汇入深圳市罗湖区总工会,帐号:4000***********5409,开户行:工行东门支行,由区总工会统一上交市总工会帮扶中心。通过银行汇款的单位凭银行存款回执到区总工会开据收据。
***:1、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的通知
2、“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缴纳特殊工会会费倡议书
(联系人:林佩娟、颜新姐 联系电话:25435219)
黄贝街道总工会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