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和《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广东省在“十三五”时期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动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以及局法制机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精减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2020年,我局进一步精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疏解营商环境中的堵点。
2.推行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我局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全程电子化申报核准,系统生成电子证书。
3.合并流程、并联审批。一是简化人防报建流程。《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事项不再划分为设计要点阶段和建设审核阶段两个环节办理,取消“建设审核阶段(发《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核表》环节)”,该阶段涉及施工报建内容纳入到项目的施工许可报建范围,与项目其他专业工程统一办理施工许可,涉及人民防空工程审核内容不再办理。二是允许分阶段报建。在建设单位确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明确总包责任后,可对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单独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也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对属于地基与基础工程范围的基坑支护、基础、土石方工程分别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
我局共受理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26宗,已批复21宗,已召开专家评审会但未批复5宗;共核发169单施工许可,186单夜间施工许可,核发勘察企业资质证书4个,设计企业资质证书10个,监理企业资质证书3个,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登记35单。
(三)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
2020年1月1日前我局完成了市住建局下放的消防设计审核业务的对接与落实,依据现阶段工作内容,制订了含配备人员计划、组织架构图、工作流程图、各项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内控作业指导书。2020年,完成消防设计审核254宗,接待来访群众的业务咨询100余次,完全实现了我局对外5个工作日办结满足条件消防设计审核的承诺,获得了办事单位好评。协助香洲区消安委办、协调镇街跟进处理消防类现场会议6次,协助检查消防现场6次。
(四)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落地生根与积极处置盘活城区“烂尾楼”
2020年,我局深入镇街、社区宣讲《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让这一民生政策广为人知,全区已有37个增设电梯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受理并划拨25个项目的财政补贴经费共150万元。各镇街共提交71个增设电梯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申请,其中55个小区已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筹备进入施工阶段,越来越多老旧小区的“电梯梦”逐步实现,越来越多老人的生活不再被“悬空”。我局还编制了增设电梯工作流程图、各事项办理地点一览表,以及各表单参考模板发给各镇街,用于指导镇街对市民开展指引工作,并编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宣传册,纳入增设电梯政策文件、各流程办事指南及咨询电话,便于市民及时了解及查询相关政策。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烂尾楼”项目盘活处置,已有2个“烂尾楼”项目完成了“烂尾楼”处置程序,进入正常报建施工阶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程序开展更多项目的盘活处置工作。
(五)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2020年,我局继续做好香洲区公租房实物分配及补贴发放工作,向低收入、其他低收入家庭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560万元;受理免除孤寡老人物业管理费用4宗;受理新申请住房困难家3390宗;公租房实物配租110户家庭。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租房项目减免租金的有关措施的通知》(珠建保[2020]4号)的规定,对51户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公安、环卫、公交、社区工作者家庭,减免2-3月租金;对疫情期间受影响的405户低收入、其他低收入家庭增发住房补贴15万元。
(六)多方面履行政府职能
1.委托珠海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检查,共检查两家公司,每个公司抽查五个项目,共计检查十个项目。
2.落实历史建筑监督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香洲区辖区历史建筑清单173处建筑,完成珠海市第三批历史建筑挂牌工作和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的挂牌工作共52处。
3.受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审查评价103宗,审查通过95宗;受理交通影响评价53宗,审查通过50宗;受理绿色图章方案审查15宗,审查通过10宗。
4.受理、办结物业服务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备案等业务25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00%,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稳中有进。
5.根据《珠海市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2020年珠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文件要求,我局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责小组,推动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工作规范(试行)》、《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费用标准(试行)》、《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规定(试行)》和《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勤、请休假、外出和加班管理制度》等11项工作制度,编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和内部监督制度。
(一)完善法制工作规范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工作,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工作规范(试行)》,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业务实践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聘任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推进本机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珠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面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费用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和《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15〕255号)文件精神,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标准(试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费用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完善信访工作规定
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规定(试行)》,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明确信访工作责任。
(四)完善请休假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制度
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勤、请休假、外出和加班管理制度》,规范全局工作人员考勤、请休假、外出和加班,要求分管领导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知道干部职工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需要什么、人在哪里,经常性教育管理要跟上),杜绝失管失控。制定我局《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严格在编人员出入境报备、审批程序,同时对编外人员出入境实行报备管理,确保了正规有序、安全可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实施
继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珠海市香洲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经认真研究,我局2020年度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继续强化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协调
继续聘任执业律师作为我局的兼职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重大执法行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继续购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和旧村改造等领域的重大、复杂问题,请专职律师分析审查、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对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局法制部门会同兼职法律顾问共出具审查意见68件,有力推进了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继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公平竞争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实施。对我局牵头制定的《珠海市香洲区重点区域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电费补贴办法(试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十八项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我局将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与实效,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我局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3次,配合区人社局开展工人工资支付专项排查3次,共巡查86个项目。主要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以及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所检查项目中,项目人员到岗情况总体较好,部分项目人员到岗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0单,督促各个在建工地严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质规〔2018〕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
开展重大节庆、疫情防控情况、重要时段专项检查32次,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9次,起重机械检查10次,消防安全大检查3次,防风防汛检查活动5次,危大工程专项检查5次。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我区256个在建项目,共出动5562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021批次,发现安全隐患约3795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下发暂停施工通知书75份,下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通知书320份,实施动态扣分1343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督促安全文明施工。
(三)依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按照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按时报送我局被抽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1宗(评查结果未出)。我局以本次行政案卷评查为抓手,要求相关业务机构严格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全面自查202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查找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办案和案卷档案管理质量。
(四)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管理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为全体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完全实现依法持证执法,已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员20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启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编制并上传《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工作培训,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邀请区监委委员到我局讲授廉政教育课,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压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要加强廉政谈话,层层传导,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特别在公车使用、办公用房配置上做好表率。
(二)坚持选人用人制度化
住建系统干部专业要求高、面对诱惑多和工作强度大,我局在干部选拔中注重把好民主推荐关、考察识别关、讨论决定关。每逢干部选拔调整或晋升职级,都严格按编制和职数开展工作,综合民主推荐、日常表现与年度考核测评结果,仔细审核人选的资格条件,党组书记、副书记和组织人事分管领导经常性开展“走访”,全面考察干部的综合表现,加强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核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由党组会研究干部议题,党组书记最后决定。
(三)自觉接受外部民主监督
1.做好人大、政协代表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通过电话、网络、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提高办理质量。2020年涉及我局议案共26件,其中主办2件,承办7件,会办17件,办结率为100%,满意度100%。
2.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对涉及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公开。主要公开方式有:一是珠海市香洲区政府信息网;二是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三是通过宣传栏等公共媒体;四是积极配合香洲区委宣传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举行的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6条(不含行政执法信息),其中发布的重点信息公开领域有4条,问政知识库13条,通知6条,公示29条,部门动态4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OA发布的工作信息有48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4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面)37宗,其中准予公开33宗,部分准予公开2宗,依法不予公开2宗,已办结答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按照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的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其中1宗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宗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胜诉率100%。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7宗:一审案件15宗,已审结的11宗案件中10宗驳回原告起诉、1宗撤销(我局已提起上诉);二审案件11宗,均在审理中;再审案件1宗,驳回当事人的起诉,维持终审判决,再审胜诉率100%。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宗,对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罚款金额合计28.18万元,未因行政处罚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能力建设
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法律要求指派相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我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宗,没有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现象,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100%。
(三)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分析研判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制定化解措施,尽量把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接收投诉工单1950宗,按时办结率100%,市民满意率89%以上;共计受理信访系统平台转来信访投诉20宗,100 %及时回复处理。信访矛盾总体呈相对平稳缓和趋势,无矛盾凸显、反映强烈的重大个案、要案以及缠访、闹访现象出现。
(四)加强整治物业行业乱象
我局牵头建立了《香洲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梳理全区物业管理领域行业乱象40项,从中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5项,涉及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服务交接、业主自治管理、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收费与调价等方面问题。排查的香洲区物业管理领域40项行业乱象,已有21项得到化解,18项有效稳控,1项正在处置之中。
(五)推进化解突出矛盾纠纷
2020年以来,我局物业办受理投诉863件(其中来电来访类739件,各部门转办124件);参加各类纠纷研判会、协调会35场,约谈企业、业委会26家,通过局分管领导带队主动***协调开展工作、区领导召集组织专题分析研判会议,有力推动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六)配合人社部门处理欠薪案件
我局协助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欠薪案件8宗,涉及总金额约134.5万元,其中7宗已得到妥善解决,1宗仍在调查协调处理中。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我局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集中学习每年安排不少于3次,及时学习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规章。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与考试
我局结合工作人员岗位需要,要求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熟练掌握与工作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专业法律法规,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1.组织本系统全体在编工作人员62人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通过普法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2.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观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公益宣传片”,学习了“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图解”以及《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和《反间谍法》等多部法律,集中普及、学习了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律意识。
3.组织工作人员28人参加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巩固工作人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切实提高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组织集中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我局组织本系统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53人分批集中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通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我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将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典》,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5.举办《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专题讲授《民法典》,共有3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讲座。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更加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为今后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制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和《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部署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在在建工地悬挂民法典宣传标语、在在建工地管理群推送信息、到建筑工地宣讲《民法典》、组织专题会议、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对在建工地参建人员进行了民法典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出动4个监督组深入工地,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巡查检查等方式,积极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我区建筑行业,切实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民法典》宣传力度,通过挂横幅、集中学习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工人身边,走进工人心里,引导工人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组织普法团队赴镇街开展4场专题培训,面向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及业主代表解读《民法典》视野下业委会履职专题,共300余人次现场参与学习,有效增强辖区业委会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三)成立复工复产工作协调小组到企业宣传复工复产政策、讲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实现辖区在建工地复工复产率100%,未发生一宗新冠肺炎案例;利用珠海市智慧物业平台发布信息,覆盖全区1163个物业小区,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复工备案19家。
(四)组织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向工地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约110余人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对在建项目参建人员约6300人进行了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并发动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部门张贴海报1000余份,播放LED电子屏及宣传视频900余个,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
(五)联合市建筑安全培训学校到各项目进行了46场工人安全知识培训、扫黑除恶及防疫知识宣讲,为一线作业人员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讲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基本知识、多种安全隐患的成因等形式多样的培训课程,大约3520多人接受了培训。
(六)组织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建管中心和区属国有企业正方控股公司、正圆控股公司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40余人,开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专题培训,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七)联合区教育局、梅华街道约600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民兵代表及学校师生于9月18日在梅华中学进行了防空袭紧急疏散隐蔽演练,并分别就人民防空法和防空袭如何逃生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了现场培训和讲解;在十多所小学安装人防基本知识宣传栏,发放人防知识宣传手册和防空防灾宣传手册,让学生通过阅读了解掌握人防知识,并在有条件的街道及社区安装电子屏宣传人防法;在市军民融合办的统一指导下,多次以流动大篷车形式在梅华街道和南屏镇广昌小学开展人防宣传进社区及防空袭实战演练活动,分发人防知识宣传单2000多份,有效普及社区居民人防知识,提升居民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九、存在的问题
2020年,在全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日益繁重任务相比,我局法制队伍配备还没有达到法治政府要求,执法队伍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还存在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中还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十、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部署、新举措,以“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为目标总纲,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保障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具体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整体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坚持责任到人,制定考核办法,规范监管流程,细化监管标准,强化执法检查。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带班检查制度,加强工人班前安全教育。
(三)加大对责任事故单位的监管力度。抓好对事故工地的安全监管,督促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对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相关权责及程序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此外,对被群众投诉两次以上的在建项目,经核实后将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坚决杜绝事故隐患和苗头。
(四)继续加大人防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在市人防办的统一指导下,积极取得市人防办经费上的支持,根据“五个一”工作标准及今年的活动经验,以各个学校及社区人防工作站为支点,在各镇街加大人防法规宣传,以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尽量覆盖到各学校和社区,将普法宣传惠及广大学生和群众。
(五)继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精神,加快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应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要依法及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