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1月11日)
罗府办〔2007〕4号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科技创安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科技水平,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罗湖、平安罗湖”,现就全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以下简称电子防控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利民为根本,以科技为依托,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实用、受用、够用”和“量体裁衣”、“量布裁衣”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条件和体制条件的结合,技术、管理和后续工作的结合,调动和整合全区社会治安防范资源,建设覆盖全区的以电子防控网络、电子报警系统为主体的,集治安、交通、城管、消防、安全、三防六位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作为罗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在加强社会管理、提升警务效率、组织群防群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建设目标。
到2006年底完成我区3万个监控***头的建设任务,建立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实用高效的城市综合电子防控管理网络,建成基本覆盖全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兼容,系统完善,集治安、交通、城管、消防、安全、三防六位一体,管事件与管物件共用的社会管理监控体系,“人眼”、“天眼”、“电子眼”互动,增强我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电子防控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在本工程建设结束后自行撤消,名单附后)。要求罗湖公安分局和各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专业建设管理队伍。
三、基本架构
(一)防控范围。
防控网络主要包括“三道防线”防控、社会面防控和内部防控。
1.三道防线防控。(1)市际出入口防控系统,包括市级治安关卡、海陆空出入口、边防口岸、海关的通道、验证大厅、广场等公共场所等;(2)区际出入口防控系统,包括区际出入口和各区交界地带的街道、路口等;(3)各街道办之间结合地带防控系统,包括各街道之间结合地带的道路、路口等。三道防线要做到无缝链接、消除死角。
2.社会面防控。(1)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城区主次干道、地铁等防控系统,实现道路视频双向覆盖;(2)各类专业市场防控系统,包括农贸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人才(劳动力)市场、商品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等;(3)公共复杂场所防控系统,包括旅游景点、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商店、宾馆、饭店、影剧院、大型舞厅、停车场、会展中心、大型超市等;(4)治安复杂区域防控系统,包括特色商品街、行政区域结合部的主要道路、案件高发部位、金融单位门口和大厅、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区等;(5)交通动态防控系统,包括长途客运车辆内部、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辆内部、机动车GPS系统等。
3.内部防控。(1)机关事业单位防控系统,包括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电台电视台、监所、救助站、医院内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以及单位内部财会室、机要室、计算机中心等集中存放财物、资料的部位、文物陈列室、重要物资库、军械弹药库;(2)企业防控系统,包括水库、首饰加工、废旧物品收购、典当、发电厂、自来水厂、油料、天然气、煤气等生产、输送、存储、供应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库房等的要害部位和主要出入口;(3)安全文明小区和居民小区防控系统,包括住宅区内部、内外道路、出入口等;(4)其他应当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单位、部位和场所。
(二)管理系统。
实行“四级平台、三级管理”。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和市级其他授权使用单位为一级平台,区应急指挥中心、罗湖公安分局和区级其他授权使用单位为二级平台,街道、公安派出所等为三级平台,基层(社区、机关、企业等)为四级平台。一级平台由市公安局管理,二级平台由区应急指挥中心管理,罗湖公安分局负责管理社会治安监控所需部分,三级平台由公安派出所主管,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协调,四级平台由基层使用单位自行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技术业务指导。所有平台形成统一管理、相互兼容、资源共享的系统。三级、四级平台为基础平台,是防控工程的主要部分,其基本功能为实时监控、及时处警和存储资料等;二级平台为汇集平台,是枢纽部分,其基本功能为指挥、协调、监控和备份资料;一级平台为汇总指挥平台,是中枢部分,其基本功能为远程调控、重要目标监控和指挥处置重大事件。一级、二级平台要预留接口,经过授权,为市城管、交通、环保等政府授权使用的其他部门的电子监控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和保障,实现全社会视频信息资源的共享。
四、整体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整体任务。
整体完成我区3万个直接监控公共场所的监控***头的建设任务。分三类进行:一类关键***头,覆盖区主要干道、要害部位、人流密集地段和案件高发地段,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不仅要在派出所进行实时监控和录象记录,而且必须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保证各级公安机关、区应急指挥中心和经过授权的政府部门,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象信息进行调度和指挥。二类重点***头,覆盖一般性的重点部位、治安黑点、人员聚集地等位置,按一般标准建设,不需要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由街道级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和录象记录,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做好技术准备,在联网条件成熟时,能保证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或社会治安内部防控视频服务网;三类一般***头,覆盖一般的治安盲点、偏僻路段、公用电话亭、街巷死角等,按一般标准建设。
根据市里下达的***头选点原则和标准,经过实地勘察和统计,我区公共场所只需建设电子探头4000个即可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其中一类关键***头750个,以监控主要干道和重要核心部位为主,通过光纤接入派出所监控中心,利用现有网络实现与区应急指挥中心、市(分)局、街道办和城管等部门联网并调用,作为一期工程重点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剩余3250个作为二类普通***头,以监控次要干道和公共区域为主,就近接入片区街道办事处,并利用现有网络实现联网,各相关单位按需调用,以一般标准开展建设。同时,发动社会力量进行自建或升级改造完成2.6万个三类一般***头。因此,政府今年实际投入解决4000个公共场所***头,联网接入可直接调用,其余2.6万个可保障一个月的图象资料随时备查,从而在技术设计和建设模式上,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和节约成本费用,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在已建的2.6万个***头的基础上,按全市统一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和升级改造,最终建成总数不少于3万个。为确保任务完成,区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给各街道办事处,实行“两捆绑考核”(办事处与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捆绑,目标任务数与覆盖率相捆绑)。
(二)实施步骤。
区电子防控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1.制定规划,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0月底前)。区、街道两级根据市里的统一要求,成立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电子防控系统建设情况,登记造册,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防控工程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由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汇总后,在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网络平台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部门业务需求统一规划,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对工程进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由大及小、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合理布点,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不留盲点死角,避免重复建设,2006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对已建好的监控系统和设施要做全面检查,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做好升级改造和兼容并网准备,特别是落实录象功能和调整、扩充监控点的位置和方向,切实发挥监控记录倒查作用。
2.稳步推进,巩固完善阶段(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防控工程建设进程,做好电子防控网络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全区公共场所的监控点覆盖率达到100%,总建成***头不少于3万个,建成集治安、交通、城管、消防、安全、三防六位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各街道、各部门在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完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机制,重点抓好配套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电子防控应用规范,制订防控、处警、设备维护人员的职责制度,强化业务培训,使防控网络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本地区、本系统的电子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责任、督查、奖惩制度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保证必要的维护资金,确保电子防控工程使用管理走上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轨道。
3.检查验收,落实奖惩阶段(2007年1月1日至1月31日)。市、区维稳及综治委对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评建设成果,落实奖惩措施。
五、任务分配和职责分工
整个工程项目按照区城市综合电子监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由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区维稳及综治办、罗湖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科技局、消防、交通、三防等部门共同参与,严格实行责任制,层层任务包干,形成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决定各级、各单位的出资责任和职责分工,确保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内各建设单位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如下:
区:负责制定全区的防控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做好本辖区内三道防线防控系统、社会面防控系统、内部防控系统防控工程的建设(包括市管公园、市管监所周边等)。区政府对本区域公共部分和辖区内暂时无法落实责任单位的公共部位负责投资建设。由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指挥部系统集成及新建工程项目组负责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技术方案的总体设计和技术保障工作以及新建750个一类点、3250个二类点、水贝、大剧院、笋岗三个片区监控系统的建设任务以及辖区监控系统的整合和联网工作;由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指挥部辖区单位自建工程和升级改造项目组负责对辖区内已建成的电子监控探头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最大限度的挖潜,结合新建电子探头的建设,按“数字城管、治安兼顾”的原则,科学规划部署、选点定位,按照市建设统一标准提出升级改造方案,下达目标任务给各街道办事处,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各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辖区监控点选点的总体规划,积极协助配合区防控指挥部完成全区公共部分***头建设任务。同时根据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派出所联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落实相关建设责任单位,动员督促各有关单位完善现有系统、开展须新增的***头建设,完成除政府投资建设外剩余数量***头的建设任务。
鉴于电子监控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街道办事处宜采取边调查、边规划、边建设、边完善的工作方法,按照整体工程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以辖区单位内部区域及小区红线范围等权属清晰的非公共部分划分建设责任,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尽快组织开展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指定任务。
各小区:根据本方案里的防控范围,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对小区红线范围等权属明晰的非公共部分,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小区出资建设防控网络。对确有困难的安全文明小区和居民小区,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里的防控范围,对权属明晰的单位内部区域,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控网络建设,同时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协助配合做好全区防控工程建设工作。
六、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区防控办要加强电子防控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采取日常性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防控工程建设如期进行。区维稳及综治委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考核标准》,在2007年1月进行专项考评,考评在70分以上的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成绩突出的及时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区维稳及综治委要将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情况纳入2006年、2007年全区维稳及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范畴,加大考核中的分量,推动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有关要求
(一)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应遵循“四个统一”原则。
统一规划:整个项目在区防控办城市综合电子监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下,集治安、交通、城管、消防、安全、三防六位一体的社会管理监控体系,在资金、技术、建设、管理、培训各方面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由大及小,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统一标准:整个项目建设的技术参数、核心设备、网络设施等都必须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系统互联,数据互通,资源共享。
统一建设:各级部门不得“孤独”开发监控系统,必须按照市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设要求,在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在区防控办协调下,结合本部门业务需求开发建设,杜绝出现新的“信息孤岛”。同时通过核心设备统一采购、工程项目统一招标来降低建设与维护成本,加快建设进度,提高维护效率。
统一管理:此项目是一个“交钥匙”工程,工程由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组织建设,建成并经检查验收后,根据不同需求交给各有关部门使用。平台的后期运营、制度、维护、升级和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灵活的方式方法,大力做好舆论宣传和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对科技防控工作的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强化防控工程的制度和经费保障。区里尽快制订出台电子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规范管理电子防控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电子防控应用规范,尤其是制订防控人员、出警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的职责制度,强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实用技能,促进电子防控建设走上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的轨道。同时还要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搞好治安防控的责任意识,建立责任制度、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保证制度。
***:罗湖区城市综合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