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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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NO.2018080001
珠海市海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8年8月15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香执罚字〔2018〕2018080001号),对你作出责令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前山翠前南路101号海纳石鸣苑三期6栋、7栋一楼架空层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847.05平方米并恢复架空层原状的行政处罚,你逾期未履行。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催告书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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