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市场化引才申请指南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1.1.1条。
2.政策内容
支持社会机构为福田引进人才,每引进1个省市创新创业团队或其它相当水平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推荐并协助引进的,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
3.申请条件
3.1.被引进团队的条件
3.1.1.获评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或深圳市孔雀团队。
3.2.被引进人才的条件
3.2.1.符合《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中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级领军人才标准。
3.2.2.符合《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6)》中孔雀A类标准或孔雀B类标准。
3.2.3.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3.2.4.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国内500强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管理岗位或研发岗位工作五年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2.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世界500强企业工程师岗位工作五年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2.6.博士后,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2.7.以上所涉及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企业包含其一级分支机构。
3.3.自主引才或推荐人才(团队)的机构条件
3.3.1.自主引进并使用人才的,需为辖区机构。
3.3.2.向辖区推荐并协助引进人才(团队)的,不限制为辖区机构,但人才(团队)需在辖区任职或创业。
3.4.申请时限
3.4.1.引进的团队(人才)需在引进时符合上述条件,引进后取得的资质或条件不适用本政策。
3.4.2.在符合申报条件基础上,应一年内提出引才奖励申请。
4.支持事项
4.1.团队引进奖励
4.1.1.自主引进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第一档或第二档,或其它相当省级人才团队的(含深圳孔雀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引进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第三档的,或其它相当省级人才团队的(含深圳孔雀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
4.1.2.推荐引进人才团队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4.2.人才引进奖励
4.2.1.自主引进3.2.1,3.2.2,3.2.3,3.2.4款人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4.2.2.自主引进3.2.5,3.2.6款人才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4.2.3.推荐引进3.2.1,3.2.2,3.2.3,3.2.4款人才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5.申请材料
5.1.引才奖励材料
5.1.1.《福田英才荟市场化引才奖励申请表》。
5.1.2.引进人才(团队)在辖区机构缴交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清单。
5.1.3.引进人才(团队)的称号、相关资质、工作简历、工作成绩、身份证明等材料。
5.1.4.提交引才机构***复印件,手动抄写帐号,户名,盖章。
5.1.5.引进人才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1.6.自主引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5.1.7.证明人才推荐行为真实发生的佐证材料,可包含但不限于书面协议、邮件、票据、聊天记录等(若申请推荐人才奖励则提供)。
5.1.8.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报程序
6.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得到预审受理后,将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6.3.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局确认。
6.4.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6.5.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人力中心拨付奖励资金。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7.3.奖励集中组织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8.其他说明
8.1.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8.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8.4.同一名人才(团队)只适用该政策一次,自主引才和推荐人才奖励可同时申请。
8.5.本指南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345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