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派出所依法拘留2名违反消防法违法人员
6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社区、消防民警联合沙头街道办对天安数码城“三小”场所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民警发现天安数码城乾泰公寓一楼天安汇超市存在使用可燃彩钢板搭建仓库贮存货物、售卖"热得快"、未安装烟感报警器等消防问题,消防民警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仓库负责人限期拆除,并对仓库进行现场查封,查扣"热得快"27个。民警要求超市负责人于16日上午携带相关资料到天安派出所接受处理。
直至18日,傅某苗一直未来派出所接受处理。19日上午,消防民警再次来到该超市查看整改情况,发现15日晚查封的封条已被擅自解封。经过查看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店长傅某森和店员余某妹在查封后曾经进入贴了封条的仓库搬货物。
经讯问,两人对擅自进入查封仓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天下午,天安派出所消防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对傅某森和余某妹擅自使用公安机关查封部位的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