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1年度应急余泥渣土受纳场选址用地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来文申请龙岗区2011年度应急余泥渣土受纳场用地选址,其中坪地新坑地块、龙岗同乐地块、横岗木连垄地块和横岗上下围地块等4个地块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均属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坪地新坑地块位于坪地街道中心社区,现状为山谷,交通状况良好,总用地面积为37399平方米,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二)龙岗同乐地块位于龙岗街道同乐社区,现状为山谷,交通状况良好,总用地面积为34101平方米,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三)横岗木连垄地块位于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现状为山谷,交通状况良好,总用地面积为37235平方米,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四)横岗上下围地块位于横岗街道保安社区,现状为山谷,交通状况良好,总用地面积为33707平方米,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现对上述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2011年5月30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用地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市民可到该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局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28905390;传真:2890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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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木连垄.jpg
横岗上下围.jpg
同乐地块.jpg
新坑地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