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质监站、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加强春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2013〕5号)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23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做好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冬季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等部位现场实体安全状况,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生产生活
春节期间,对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各建筑施工单位于2013年2月7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坚守岗位,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带班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原则上应安排到节后进行;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职工思想教育,结合节日施工加班的特点,合理安排工时,确保职工节日期间劳逸结合,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要加强员工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班管理
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积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值班,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春节期间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
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82912345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