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各团区(工)委,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规范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全面提升党的青年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的成效,结合当前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和工作基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
青年社会组织是以青少年为主体或主要服务对象,在满足青年成长发展需求、联系服务引导青年、促进引领青年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规范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全面提升党的青年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的成效,结合当前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和工作基础,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在庆祝***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精神及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在全国开展健全地方青联组织社团基础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提升青年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的领导,引领青年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活力,促进青年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
——坚持引领提升结合。强化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服务和支持,积极培育扶持、紧密团结凝聚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社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一方面,建立青年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骨干激励机制,实施相应激励措施,引导全市青年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全市现有青年社会组织运行管理,推动全面参与等级评估,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服务引导,实现整体质量提升。
(三)总体目标。两至三年内,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规范、内部治理水平、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程度等指标方面整体提升;积极培育有代表性的新兴领域青年社会组织。三至五年内,全市青年社会组织运行全面规范,主要新兴领域青年群体全面覆盖,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深化组织建设,服务优化提升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力度,推动党建工作、党组织在青年社会组织全覆盖。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青年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交叉任职,推动党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注重把符合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成为党员。将党建工作写入青年社会组织章程,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引领青年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二)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社会组织团建“标准+质量+示范”建设,组建深圳市社会组织团工委,夯实全市社会组织团建基础。市社会组织团工委作为团市委的派出代表机关,接受市社会组织党委和团市委领导,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建立团组织。
(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青年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机制,确保青年社会组织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运作规范。完善青年社会组织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内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切实做到民主决策和管理,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四)开展专项服务提升行动。加强与青年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沟通协同,分步深化开展规范提升青年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1、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在市民政局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应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监督、指导青年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章程开展活动。
2、建立服务提升名单管理机制。根据市、区民政部门、共青团推荐情况,通过现场调研、资料审核等方式在各领域范围内择优选取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建立并发布青年社会组织年度服务提升名单(以下简称“服务提升名单”)。未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青年社会组织不列入服务提升名单范围。建立服务提升名单市、区级党政机关共享和推荐机制。
3、鼓励接受等级评估。鼓励已纳入服务提升名单的青年社会组织主动进行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团市委、市社管局将根据等级评估结果实施相应激励措施,对评估等级高、社会贡献突出的青年社会组织,视情况推荐进入各级青联组织会员团体考察范围;
4、建立服务提升名单动态管理机制。青年社会组织年度服务提升名单每年度更新一次。同时,市社管局、团市委将定期对服务提升名单中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对于存在管理运作混乱、活动开展不规范等情况的青年社会组织,予以移出服务提升名单处理。
(五)加强规范指导。青年社会组织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开展与其成立宗旨不符的活动。青年社会组织应主动加强向业务主管单位的汇报沟通,定期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组织运行、自身建设、活动开展及财务收支等情况。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其保持经常性联络,对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不恰当活动及时予以制止。
(六)强化舆情管控。实行政治思想工作责任制,各青年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青年社会组织应将网络舆情管理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的信息发布,加强舆情管理和引导,建立舆情响应机制和舆情处置预案。
三、深入发掘人才,强化培训激励
(七)发掘骨干人才。深入一线发掘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人才,通过调研、走访、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密切接触各类青年群体,注意观察、发现组织引领力强、热心青年工作的骨干成员和带头人人选,并遴选为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发掘新兴领域骨干人才,积极联系覆盖对青年价值观念产生广泛影响的网络作家和网络主播、文创青年、自媒体人、党外青年知识分子、留学归国青年等新兴青年群体,通过发展青年骨干与新兴领域青年建立有效沟通。
(八)加强交流培训。将服务提升名单内的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纳入共青团人才培养体系,安排专门班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及项目,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原则上每年对已纳入服务提升名单的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培训一次。建立结对交流机制,组织服务提升名单中的新兴领域青年社会组织与5A级社会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在人员挂职、经验分享、资源共享等方面相互给予支持。
(九)强化激励保障。吸纳服务提升名单中青年参与度较高、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强、等级评估高的青年社会组织为各级青联会员团体。对服务提升名单中表现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可依程序推荐到各级共青团的岗位挂职、兼职,选配为各级青联秘书处工作人员或推荐为青联委员。将已纳入服务提升名单的优秀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纳入深圳好青年、深圳***青年奖章等荣誉激励范畴,并提供形象展示、项目推介、资源对接、评优授奖等方面的有效服务。
四、加强融合协作,释放发展活力
(十)协同推进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将青年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统筹规划,围绕工作重点,依据青年社会组织形态特点进行工作设计、实施重点项目,形成业务主管单位与青年社会组织协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在社会领域融入青年、服务青年、引领青年的作用。
(十一)推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青年之家”在项目、场所、信息等方面的积聚优势,将其作为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的重要依托,引导已纳入服务提升名单的青年社会组织入驻“青年之家”。同时,通过联合运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向“青年之家”引入青年社会组织有专业性、针对性的服务项目,使“青年之家”更具活力、更具吸引力,提高运营能力。
(十二)助力社区治理。深化开展青春社区行动,对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青少年权益维护、养老照护、公益慈善等活动的社区青年社会组织,优化服务供给,支持鼓励发展。支持工作基础较好的街道、社区成立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社会组织,探索推动标杆社区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
(十三)加大培育力度。业务主管单位应对主管或指导的青年社会组织加大规范管理、培育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指导青年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移、承接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为其提供必要支持,推动青年社会组织发挥最大社会服务效能。同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导向作用,通过优质资源精准投放,引导各单位主管或指导的青年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围绕本单位的主责主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