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南村塌房事件敲响安全警钟4村租户17日前必须撤离
深圳法制报 出版日期: 2004年4月16日
本报讯(记者 马培贵 实习生 周娜)14日凌晨,新洲南村53栋、54栋旧村老屋因下雨发生倒塌,造成1死2重伤5轻伤的伤亡事故。昨日,记者就塌房死人事件采访了相关部门。福田安监局: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4月14日清晨5时10分,新洲南村旧村老屋发生倒塌后,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谷廷兰等立即赶到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经过初步调查,53号房房东是本地人,他将房屋出租给了重庆开县人。发生事故当晚屋内住有9人,3男6女,其中有4人受轻伤,已自行到附近医院就医,其他人员全部自行逃出。54号房房东也是本地人。据53号住户唐德荣、万仕灵说,54号房是出租给揭西人两夫妇做饭堂的,住有3男3女。夫妇约50岁,有两个女儿(一个13岁,一个9岁)被压在房里。后被救出,通过120送红会医院抢救。后来妻子死亡,其他三人还在抢救;同住的两个侄子则自行逃出。福田区安监局迅速拿出三条处理意见:对现场采取防护措施,通知周边住户立即撤离,由股份公司联防队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将事故通报全区15个存在旧村老屋的股份公司,要求股份公司做好检查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股份公司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新洲村:4村租户17日前必须搬离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深圳市新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简基成。简基成告诉记者,事发后,股份公司已经派专人***,逐一将搬迁通知发到新洲南村、中心村、祠堂村等4个村所有房屋的户主及住户手中。《通知》要求户主自14日起不再将房屋出租出去,并要求现居住在将要改建拆迁的房屋内的住户自14日起,3日内必须搬离。为保证住户的生命安全,3日后,公司将派联防队员挨家挨户将尚未搬离的住户强行赶出。福田消防: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福田消防部门。一位姓廖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事故已被定性为自然灾害,属于天灾人祸。他还向记者提供了沙头安监站钟姓负责人的电话,记者对钟先生进行了电话采访。钟先生称,目前出事房屋的房东正与伤者及死者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到记者发稿时止,尚未达成最后的协议。目前,新洲村被确定为危房的共11座。消防部门与安监站的工作人员正在做危房内住户的思想工作,劝说他们在17日之前搬离。大部分住户都非常配合,表示将尽快搬离,但仍有一小部分住户有抵抗情绪,不肯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