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0〕34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国庆节前要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国庆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安保力量,注意消防安全。各单位要注意提醒本单位职工注意节日安全。
二、做好值班工作。国庆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意识。各单位值班表请于9月21日下午4:00前传真至委秘书处,传真:25600980 。
三、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机制。市急救中心要确保120救护车调度的准确、及时。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
转发全国假日旅游部国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pdf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