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局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近期市委组织部召开的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全面摸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现状,我局对所在辖区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含市局下放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运营运行情况、职工队伍情况、党员队伍情况、党组织建立情况,并积极要求培训机构加强党建工作:一是结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等工作,加强对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组织,落实应建尽建要求,以单独组建为原则,成熟一个、组建一个;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组织;指导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联系社区工作站对接党建工作。二是要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统计在职教职工党员情况,并做好名册的整理工作。三是无论培训机构是否有党员,都要求其设立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党建联络员,做好党建联系工作。四是要求各机构填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情况表,由我局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