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关于珠海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021003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珠公议函〔2021〕33号
B类
王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完成路段及时设置交通指示灯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斗门区政府、金湾区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湾区金瀚路、斗门区藤达一路相关路段交汇处设置交通指示灯建议的答复意见
经调查了解,金湾区的金瀚路交金鹏路、斗门区的藤达一路交白藤六路等路口因历史规划设计原因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目前已无法满足交通安全需要。2021年3月17日,我局交警部门民警会同属地区级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对上述路口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并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根据路口交通流量、车辆通行秩序、道路交通条件等因素逐一明确了建设意见:一是金湾区的金瀚路交金鹏路、金瀚路交金鑫路这两个交叉路口主要从完善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方面着手,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由金湾区交通设施管养单位负责落实。二是斗门区的藤达一路交白藤六路、藤达一路交白藤四路、藤达一路交白藤三路这三个路口通过设置信号灯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由斗门区交通建设职能部门纳入交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同时,我局交警部门发函相关交通建设职能部门,再次明确要求建设意见。
二、关于齐正小学门口路段存在安全隐患的答复意见
为做好齐正小学门口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我局交警部门加强了该路段的巡逻排查,并协调校方安排人员在该路段协助开展交通指挥工作。此外,我局交警部门还积极向属地街道办和该路段施工工地开展协调工作,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在该路段协助开展交通指挥工作。目前,结合学校推行的“警家校”模式,让学生家长也参与到交通管理工作,能够客观的对交通组织作出评价和参与。该模式的推广,将进一步确保该路段师生的出行安全。
三、关于对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情况开展排查建议的答复意见
为适应新时期交通管理工作形势,今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开展了“网格+路长”勤务改革工作,坚持自我加压,从制度设计层面着手,由“路长”牵头落实听民意、勤检查、强指导、解难题四项工作机制,初步构建起“路路有人管、事事有落实”的交通管理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结合“网格+路长”勤务改革工作开展,常态化开展全市道路安全隐患和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新建成的道路是否存在交通信号灯应设未设等情况,并根据交通安全管理需求科学合理设置信号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
珠海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