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聘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选聘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以下称“审查中心”)专业技术类雇员1名。
(二)招聘范围
具有深圳户口、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3年以上环评或环境工程或环评审查工作经验;
3、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化工、冶金、水利水电、城市规划设计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专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主持编制、审核或审查过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评报告书者优先。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四)选聘方式
在个人报名基础上通过材料审核、笔试、面试、领导班子评议等方式选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审查中心领导班子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办理选聘备案手续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我委外网网站上公布。
2、个人报名
个人自愿报名,如实填写《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聘雇员个人报名表》(见***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6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我委组织人事处(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18房,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23911876)。
3、资格审核
委组织人事处根据个人提交的材料现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4、6月26日上午成立专家小组(我委出2名专家,外请1名专家),专家小组出面试试题。
5、6月26日下午面试(结构化)符合条件人选参加面试。
6、专家小组打分
7、工作小组统计评分
8、确定拟聘人选
6月30日前召开审查中心领导班子办公会,领导班子根据各符合条件人选总评分高低,结合其本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报委党组。
9、办理选聘备案手续
经委党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聘备案手续。
三、选聘纪律要求
为严肃选拔纪律,保持正常选聘秩序,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个人对上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
1、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聘雇员个人报名表
2、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聘雇员评分汇总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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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聘普通雇员个人报名表.doc
***2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选聘普通雇员评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