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翠香街道联合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为认真吸取广州建业大厦“12.15”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香洲区“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12月18日上午,翠香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祥瑞率公安、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嘉发大厦、洲山路1号烂尾楼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嘉发大厦1楼销售景德镇陶瓷的商铺,检查组见到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发出限期搬出的通知贴在门口,检查中发现该商铺集经营、储存为一体,且店内有明火煮食,对此公安机关限其10日内将货物全部搬清,同时限该大厦4楼居住人员7天内搬清;在检查嘉发大厦附楼的废品收购站时,发现该场所不仅易燃物品堆放多,而且还存在违规住人、消防设备不足、储存4瓶液化气等问题,针对上述隐患,公安机关立即责令该废品收购站限期搬出,同时城管执法人员责令其当天整改存储液化气的安全隐患,并在整改期间确保场所安全。随后,检查组来到洲山路1号烂尾楼,发现该场所又被“三无人员”占据,用来堆放及分拣废品,对此,检查组要求其4天内搬清。
对上述场所存在的问题,翠香街道已反复多次进行整顿,但未能根除。针对此类消防“顽疾”,检查组经研究达成共识:一是由公安消防部门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违法行为,责令相关场所限期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坚决防止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