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坪山新区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6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落实市十二项重大民生工程工作计划要求,提升新区消防水平,根据相关会议精神,现拟对坪山新区[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6-04地块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新区[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6-04地块位于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竹坑地区,金牛东路与茜竹路交汇处东南角。规划用地面积为23169.3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5,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6-04地块分为06-04-1、06-04-2两个地块,面积分别为19069.09平方米、4100.30平方米。06-04-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5,备注为“规划”;06-04-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三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备注由“规划”调整为“消防站”。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市规划国土委大厦一楼展厅);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333号(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2号(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9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址及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7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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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征询表(竹坑06-04).docx
竹坑地区法定图则公示示意图.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