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长隆海洋世界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须进行珠海长隆海洋世界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珠海长隆海洋世界首期工程由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为珠海横琴富祥湾。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2ha,总建筑面积1204500 m2。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海洋主题乐园、国际海洋世界、户外休闲游娱乐设施、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根据旅游地的景观特色、空间结构、地域组合、设施结构和道路系统等要素,定位为“情景式海洋主题乐园”,突出主题特色, 模拟极地、海洋环境,注重游客参与和体验,并且组合周边的观光、休闲、度假、会展、运动、娱乐、养生、教育、居住、酒店等不同功能的产品,相辅相成, 互为支撑和补充。共同组成一个配套设施完善、个性鲜明的旅居结合的主题休闲度假胜地。旅游地按“一心一环六区”进行规划布局。一心为水上动感表演中心;一环为联系各个功能区的道路环;六区包括本土海洋动物区、神秘太平洋区、探险印度洋区、野生北极区、体验南极区、穿越大西洋区。项目总投资291108万元,建设投资为127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可能的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分为暴雨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三大类。施工期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CODcr、石油类等;(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间挖土、运土、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都会产生扬尘,粉尘是施工期间的主要污染物。各种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少量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3)噪声环境影响: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例如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的运作和各种建设材料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会给周围的声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4)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间,由于地基开挖,泥土挖出,土表层和取土场土壤的裸露造成水土流失;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对原地貌、土地及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5)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可能的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营运期间项目的主要生产废水为①各类海洋生物维生系统用水,每天产生废水量为110m3,经维生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剩余污泥;②经循环使用后的部分外排废水,每天产生量约为1405m3,主要污染物是SS、CODcr、TP、TN等。③游客和工作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713m3/d,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SS、TP、TN。(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包括,餐饮业产生的油烟,烹饪燃用液化石油气产生氮氧化物等;项目设有两台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由旅游交通产生的汽车尾气等。(3)声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制冷空调设备、充氧设备、给水加压等设备运行时产生一定的噪声,其源强一般60~80dB(A);备用柴油发电机和绿化修剪时剪草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大型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预计项目建成后,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约4.1吨/日,主要成分为纸、果皮、塑料袋、矿泉水瓶、塑料杯、饮料金属罐、动植物残渣等。另外还有自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少量属于危险废物的废蓄电池等。(5)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由于频繁的游人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在园区内施工严禁高噪音设备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尽量少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高噪音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必要时采取封闭式拆卸。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洒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3)对可能造成扬尘的搅拌、装卸等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以防止较大扬尘蔓延污染。文明施工,并采用喷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沥青熔化应避开环境敏感点,采用低污染、高效的沥青加温设备和除尘设备。
(4)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在施工区域敏感点,固体废弃物应即时运走。
(5)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施工维修垃圾等均严禁排入附近水体。废水应进行处理后达标后排入项目东部海域,并尽量回用。
(6)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施工单位除了必须做到以上措施外,有必要时还必须加强对园区景观与园区附近已有山体、水库的生态景观的协调设计。土方施工应尽量安排于旱季进行,挖填土方时应建立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复试挡土墙,以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
5.2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园区供热以采用太阳能为主和电加热作为辅助供热能源;园区特色美食街、欧陆小镇的餐饮行业,使用电能及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厨房产生的油烟需采用高效除油烟装置处理,达到油烟排放浓度≤2mg/m3,油烟去除率≥85%。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备用柴油发电机,应使用含硫率低于0.1%的轻质柴油为燃料,同时将燃油尾气经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加快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运行,项目海水循环系统外排的海水经生命处理系统(微生膜法+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处理后,达到海洋生物养殖要求,全部回用,水量约为110m3/d;生活污水中的含油废水先经过隔油隔渣处理后、粪便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量约为713 m3/d 然后送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循环系统废水(水量约为1405m3/d)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处理后,大部分废水(水量为1310 m3/d)进入中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最后回用于绿化工程和景观用水;小部分废水(808 m3/d)进入园区东部人工湿地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后排入项目东面海域。在搞好废水治理的同时,还要落实节约用水和循环用水,提高重复利用率,减少生活和生产用水量。
(3)噪声污染防治: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远离园区内外的声环境敏感点,并采用隔声罩或在设备外部设置隔音墙,提高墙面吸声率等措施,降低室内、室外噪声强度。合理规划和布局功能区,种植枝叶茂盛、树冠浓密的小乔木,提高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率。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餐饮固体废物主要是饭菜的残渣,该类固体废物可以作为饲料用于喂养牲畜。其他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利用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最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处置,少量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堆肥发酵后,用作园区绿化的有机肥料。
(5)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对策:整个园区必须保证绿化率达30%以上,同时绿地建设以乔木、灌木、草本相结合,形成多层结构,具有良好生态功能的绿地系统;项目绿化工程采用适树适地的原则,减少对项目周围植被的破坏,并尽量多使用本地树种。应尽量减少使用化肥和农药,同时选用毒性小、低残留和易降解的化肥和农药进行喷洒,不使用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选址符合横琴发展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珠海市珠海横琴福祥湾,符合横琴发展“旅游休闲”的功能定位。项目因地制宜,利用横琴与海相接的特点建设海洋主题公园,能够将横琴的滨海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符合广东省与珠海市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符合横琴总体发展规划。(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珠海长隆海洋世界主题公园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项目建设符合当前的旅游市场需求,有利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符合当前我国全力抗击金融危机,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的政策。根据《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鼓励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本项目属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是政府大力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项目选址目前地主要为地势较平缓的坡地和洼地,除有少量民居外其他用地基本未开发,地表主要是泥泞和杂草,基底为坚硬的岩石,非常有利于项目尽快实施开发。(4)环保措施可行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以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5)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三同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简本,请登录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cies.com.cn—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文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受建设项目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本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的预期;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意见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与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众参与活动已于2009年4月7日进行了第一期公示,并以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在项目所在地征求了公众意见,本次为第二次公示,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面向所有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关注建设项目的个人;网上公示及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09年4月17日至4月27日;公众意见或建议可采用传真、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发到以下任一地址。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建设单位: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地址:广州番禺迎宾路
联 系 人:任明忠 联系人:刘浩宇
联 系 电 话:020-85545590 联系电话:020-84780333
E-mail:renmzh@scies.com.cn E-mail:liuhaoy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