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核发鹏华达G054251021号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
深圳市鹏华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核发G05425-1021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位于平湖广场东侧,1994年,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物业发展公司通过深龙地合字(1994)067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G05401-1(10475平方米)、G05401-2(10574平方米)号宗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建筑容积率2.8。2013年9月,深圳市鹏华达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途径取得原G05401-2号宗地范围内的3714.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容积率2.8,对应宗地号为G05425-1021号。
因G05425-1021号宗地不临接规划市政道路,拟将地块东侧现状道路作为该用地车辆出入口。因该车辆出入口涉及平湖凤凰社区集体用地及周边土地权利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G05425-1021号宗地规划指标及车辆出入口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面积为3714.61平方米;
二、容积率2.8;
三、总建筑面积为10400平方米,其中住宅7300平方米,商业3100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40%,绿化率≥30%;
五、建筑高度为多层、高层;
六、建筑退线:24米以上≥9米、24米及以下≥6米;
七、车辆出入口为东侧,机动车停车位90辆。
公示期为7天(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特此公示。
***: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8月1日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28923346 传真:289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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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