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关于2021年深圳市港澳流动渔船免休渔船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1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71号)和《市海洋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海渔函〔2021〕22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办受理、审核了2021年深圳市港澳流动渔船免休申请,现公示如下:
一、2021年深圳市港澳流动渔船免休渔船44艘,详见***。
二、公示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1栋13层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55-83629819、传真:0755-83620819
深圳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