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正式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6年1月19日,珠海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实施工作会议,传达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暨法人库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及启用省社会组织业务系统相关工作。
珠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涛,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郭玉嫦,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冯鹏,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柳涛局长对我市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作动员讲话。她强调,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要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大大简化了办事手续,为社会组织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对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都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和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郭玉嫦副局长传达了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作具体部署,根据我市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工作安排,自2016年1月19日起启用新登记证书。2016年底前,市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完成对存量社会组织换发新证书工作。冯鹏队长详细解读了省业务系统使用情况,并对各区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各区(功能区)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省、市有关要求精神与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加快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统一使用省社会组织业务系统,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功能区)从今年开始启动网上年检, 进一步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