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以及宝安龙岗福田罗湖四区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情况的公告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提请审查其行政执法主体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我办对宝安、龙岗、福田、罗湖四区水务局提请审查的有关委托执法的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及受其委托执法的深圳市无线电监测站、深圳市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站在各自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受其委托执法的组织、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深圳市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及站址资源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无线电台执照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进口、购买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依法查处干扰无线电业务和非法进行无线电监测的行为;依法查处拖延或拒绝执行无线电管制命令的行为;依法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依法管理电磁环境和实施无线电监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7楼
咨询电话:82001177 投诉电话:2388***44
二、深圳市无线电监测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根据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依法查处干扰无线电业务和非法进行无线电监测的行为;依法管理电磁环境和实施无线电监测;依法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依法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8楼
咨询电话:23886520 投诉电话:2388***44
三、深圳市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根据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及站址资源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无线电台执照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进口、购买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依法查处拖延或拒绝执行无线电管制命令的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5楼
咨询电话:23886612 投诉电话:2388***44
四、主要执法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三)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水务管理中心等12个单位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期限均为2010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执法人员均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执法范围
(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西乡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六路与兴华西路交汇处
咨询和投诉电话:29957782
(二)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福永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立新路立新水库大坝旁
咨询和投诉电话:27304403
(三)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沙井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创新路计生中心4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7728534
(四)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松岗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北路46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717700
(五)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石岩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17号供水大厦6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7601334
(六)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华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龙华街道人民北路城建大楼5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7701395
(七)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大浪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综合办公楼7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9672212
(八)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民治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阳光路行政办公大楼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1718533
(九)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观澜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大道335号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8025775
(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新安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路新安街道办5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3496163
(十一)深圳市宝安区长流陂水库管理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长流陂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长流陂水库
咨询和投诉电话:27229651
(十二)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水库管理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委托,在罗田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水库
咨询和投诉电话:27590992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五)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六)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
(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九)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十一)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十二)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十三)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十四)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五)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十六)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十七)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十八)深圳市排水条例
(十九)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等16个单位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期限均为2010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8日,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执法范围
(一)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其负责管辖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583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622762
(二)龙岗区清林径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清林径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清水路23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838346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口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龙口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红龙格社区龙口水库管理处
咨询和投诉电话:28937858
(四)深圳市龙岗区炳坑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炳坑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约社区宝龙二路炳坑水库管理处
咨询和投诉电话:89900830
(五)深圳市龙岗区径心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径心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径心水库
咨询和投诉电话:84207147
(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布吉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410室
咨询和投诉电话:28539410
(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坂田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二办事处附楼308室
咨询和投诉电话:36983327
(八)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农林水服务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南湾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B207室
咨询和投诉电话:28707096
(九)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平湖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国土大楼5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8450981
(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横岗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567号横岗街道办事处502室
咨询和投诉电话:28698009
(十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龙岗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814268
(十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龙城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如意路
咨询和投诉电话:89916865
(十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坪地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富民路
咨询和投诉电话:84091882
(十四)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葵涌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9778283
(十五)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大鹏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鹏飞路45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319233
(十六)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在龙岗区南澳街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排水管理、水务工程管理、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的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南澳街2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401571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五)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六)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
(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九)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十一)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十二)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十三)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十四)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五)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十六)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十七)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十八)深圳市排水条例
(十九)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委托福田区水务管理所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期限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福田区水务管理所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委托,在福田辖区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排水管理、河道管理、供水节水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务工程管理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二路环卫基地一号楼2层
咨询电话:83142550 投诉电话:83182556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五)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六)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
(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九)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十一)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十二)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十三)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十四)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五)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十六)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十七)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十八)深圳市排水条例
(十九)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委托深圳市罗湖区防洪设施(市政园林)管理所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期限为2010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罗湖区防洪设施(市政园林)管理所
执法职责与权限:受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委托,在罗湖辖区管理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三防大厦5楼
咨询电话:25728680 投诉电话:25729790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三)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