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伯来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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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增府干〔2019〕95号
关于刘伯来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水务局: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伯来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1年)。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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