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新塘镇官道村地块)的成果公告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新塘镇官道村地块)的批复》(2020***57),我区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新塘镇官道村地块)》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0年12月1日
三、公告内容:
(一)规划修改原因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编制是为了落实增城区新塘镇官道村地块的建设用地需求。根据粤府办〔2013〕3号的相关要求,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在不突破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粤府函〔2019〕353号进一步明确对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视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管理,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因此,为满足增城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进行局部调整。
(二)规划修改情况
本方案调入地块共2个地块,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官道村,总用地面积4.0286公顷,原规划为限制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4.028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3个地块,位于新塘镇坭紫村,总用地面积4.0286公顷,原规划为允许建设区。
(三)规划修改总结
本方案不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相关规划,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2.增城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zip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