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创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增环评〔2018〕78号
广州市创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市创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市创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顺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生产经营,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石下村黄牛坑地段,项目占地面积3000 m2,建筑面积3000m2。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为1栋1层的生产厂房兼办公楼。项目年产非标压力装配设备213套,非标自动输送线设备12套。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中央空调及冷却塔等设备,设员工7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1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18〕106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三、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应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设置项目内排水系统。营运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营运期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金属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营运期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和安排工序,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按时对各垃圾收集点及收集站进行消毒、杀虫、除臭,以免散发恶臭。金属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定点收集堆放,回收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要求储存收集,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编制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批复意见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批复。
六、本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