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莲花山渔港开发建设的议案
标 题: | 关于加快莲花山渔港开发建设的议案 |
问题内容: | 议案内容: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莲花山渔港于2008年11月底正式动工建设。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
问题答复: | 冼丽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0号“关于加快莲花山渔港开发建设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渔港开发建设,优化渔港产业结构。 为加快莲花山渔港的开发建设,2004年,我区着手规划莲花山渔港经济区。重新规划的莲花山渔港经济区东临莲花山水道,南靠港口大道,西邻联围村,北至上涌口。总占地面积109.4公顷,是一个集保鲜加工、市场流通、休闲旅游、生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渔港。为推进项目进程,一方面我区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对旧港进行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的整治,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将该项目与中心镇建设、亚运工程以及海鸥岛生态旅游项目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整体推进。然而,受规划与用地限制,项目整体推进困难。 2007年,为推动莲花山渔港经济区建设,区政府决定启动莲花山国家级中心渔港项目申报程序,并于2011年3月顺利通过国家农业部审批立项。项目概算总投资472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222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495万元。建设期三年。目前,项目进入评审招标阶段,预计9月正式动工。 作为渔港经济区渔民拆迁安置工程——“清怡居”位于已批的潮田工业区控规内,属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与拟建用途不符。2010年10月,经区政府研究,调整为商业及二类居住用地,用于落实渔港安置区用地,并上报市政府,目前该调整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区政府将继续开展调研,深入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渔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争取尽早完成渔民安置任务,为莲花山渔港后期开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落实惠渔政策,保障渔民生活水平。 为提高渔民生产积极性,减轻在产渔民生产、生活负担,我区除严格贯彻落实农业部渔用柴油补贴、渔民转产转业减船补助政策之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符合番禺实际情况的“惠渔”政策:2004年,出台渔民税费“先征后补”政策,番禺渔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踏入捕捞生产“零税费”时代;同年,扩大转产转业减船补助范围,将7.35千瓦以下的海洋捕捞渔船及所有内陆渔船纳入减船补助对象,使小机艇捕捞渔船和内陆捕捞渔船“转产”有保障。2008年,伏季休渔生活补贴政策经区政府审议通过,至2010年,全区共发放休渔生活补贴370万元。2009年,区政府决定在下发国家柴油补贴的同时,按捕捞渔船30%的标准给渔业辅助船发放柴油补贴。此外,还对渔船气胀式救生浮、船载终端等安全设备的购置按总价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004—2010年,全区下达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约1.6亿元,受惠渔民11326人次。其中柴油补贴资金1.3亿元,转产转业渔船补助资金1500万元,两项合计占补助总金额的90%,有效遏制了传统捕捞渔民由于资源减少、油价上升、生活技能单一、生活来源无保障等原因造成的返贫现象。2011年,区政府将莲花山保税加工区实业总公司向区土地开发中心租用莲花山渔港商贸城的全部租金通过石楼镇下拨给石楼镇经济发展缓慢村,用于解决村集体和村民生产生活问题。租金从2010年1月1日起计付,每半年付一次,并要求石楼镇每年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在各项优惠政策的综合作用下,渔民人均纯收入及村集体经济将有显著提高。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渔港开发建设工作和渔民生活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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