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正风反腐案例通报
番禺区纪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在基层、短板在基层、重点在基层”的现实情况,持续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案例一: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石楼派出所治安组便衣打击组组长石伙胜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被责任追究
石伙胜利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石楼派出所治安组便衣打击组组长,负责协助民警查办辖区内“黄、赌、毒”案件的职务便利,分别接受开设***的梁某强、黄某江的请托,向梁某强、黄某江通风报信,帮助梁某强、黄某江等人逃避查处,并收受梁某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合共4,800元。2017年9月,中共番禺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石伙胜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二:番禺区石碁镇长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胜根违规签订服务合同被责任追究
2016年9月,梁胜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擅自与广州市南悦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校车服务合同,合同期限8年,总金额人民币2,224,000元。梁胜根作为长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长坦村村民自治章程有关规定,对此负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中共番禺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梁胜根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番禺区洛浦街流管中心洛涛南社区流管服务站郭石允违规办理居住证,收受好处费,被责任追究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郭石允在担任番禺区洛浦街流管中心洛涛南社区流管服务站常务副站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对辖区内流动人员信息初审、录入居住证信息的职务便利,帮助中介人员黎某将非辖区居住人员中不符合办理居住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广州市居住办证系统,并成功帮助其办理居住证898个。事后,郭石允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黎某好处费合共人民币15,380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12月,中共番禺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郭石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人民币15,380元,上缴国库。
案例四:番禺区沙湾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何文辉、冯浩贤不正确履行职责被责任追究
2011年至2016年5月,沙湾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工作人员冯浩贤在具体负责办理辖区内不动产权证材料送审及取证期间,工作责任意识淡漠,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拖延办理群众房产证59份,拖延时间最长达5年,并因保存不当造成房产证去向不明4份、遗失1份,其问题共造成群众投诉35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沙湾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副所长何文辉在知道冯浩贤多次被投诉后未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解决,作为负责房管所日常管理的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中共番禺区沙湾镇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何文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冯浩贤严重警告处分。
(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宣教室、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