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志金属制品公司年产50套模具搬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德志金属制品公司年产50套模具搬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德志金属制品公司年产50套模具搬迁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1-16地块C栋厂房 | 广州德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德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1-17号地块厂房B1栋,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锻毛坯件、模具加工生产,年产汽车用铸锻毛坯件500 万件(其中铝材坯件125万件、镁材坯件375万件),模具50 套。随着公司的发展,广州德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将模具生产线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1-16地块C栋厂房,搬迁后项目年生产模具50套,不增加产量。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3108平方米,建筑面积3609.9平方米。本项目定员8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和中央空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项目无废气产生。 3、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废切削液、废弃电火花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内设置临时堆放点,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切削屑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关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