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招租物业第十期招标公告
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定于2019年3月28日09:30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大路5号(即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对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第十期竞价物业租赁评估意见汇总表项下三处物业进行招投标(公开竞投招租),本期竞标物业三宗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单位(个人)前来竞价。
一、投标保证金交付
1、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9年3月11日 上午09:00至2019年3月26日 下午14:30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南沙支行 ,银行帐号:9270***********155,帐号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投标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竞投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或灵山镇农业发展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2、合同租赁保证金在投标人竞得租赁物业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3、合同签订当天内缴纳合同租赁保证金,如有拖欠租金30天内作违约处理,没收合同租赁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前完成场地清理。并于期满次日办理租赁物交接手续。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约享有优先权。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南沙区大岗镇潭大路5号(经济发展公司办公楼二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汇款后,请本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到报名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完成后索取报名回执:
(1) 个人性质参加竞投,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 公司参加竞投,则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
(4)联系电话(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填写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拟租赁物业具体概况,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拟租赁物业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或按联系地址到资产办了解详情。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年3月28日 上午09:30前,携带(身份证、汇款单及报名回执)等相关资料到竞投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视为放弃,恕不受理。
八、特别声明
1、本公司组织的公开竞投招租行为,标的物现状由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2、竞投人如果对投标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竞投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
3、竞投如仅有一个报名人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竞投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若该竞投人放弃中标资格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根据投标规则,竞投时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5、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竞投时若没有人举牌竞投,通过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
6、竞投人报名时必须签署《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第十期竞价物业租赁投标须知》、《承诺书》,否则不允许报名或报名资格无效。
7、如《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第十期竞价物业租赁投标须知》、《承诺书》与本公告有冲突之处,以《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第十期竞价物业租赁投标须知》、《承诺书》为准。
8、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
联系人:罗主任、黄先生 联系电话:84931516、8493999999
联系地址:南沙区大岗镇潭大路5号(大岗镇经济发展公司办公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