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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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我局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3日期间,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信息1条,现回复如下。
意见一:企业如何参与社会周转储备供应?
答复:首先承担社会周转储备任务的企业需自愿申请,然后经综合评估认定后,由区发展改革局组织企业签订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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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7:04: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