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花都区公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花都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次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都区公资办,联系人:李铁瑛,电话:020-86820975)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颁布实施一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广州市《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17号)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办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人秘科具体负责公资办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保障了我办政务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09年底,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9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新增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26%,主要内容有加强国资监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则等;单位新闻类信息5条,占21.7%,主要内容有本办科学发展观学习、安全生产检查、国资监督检查、纪律教育学习等单位重大事项;其它类信息12条,占52.2%,主要内容有企业资产状况、国资监管、党风党建、企业动态等方面。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条,如《转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规范了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持股、投资行为,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运作和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物权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也进一步规范了我办对出租企业的物业管理。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信息有2条,如《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这些法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产权的合理流动,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在网站上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务公开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设立“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布上级政府和本单位的相关政策信息;设立“图片新闻” 栏目,及时公布我办最新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09年度我办没有收到咨询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
2009年度我办没有收到时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申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0年,我办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群众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
七、说明与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23条
指标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2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2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