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全力保障电子商务发展
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和本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试点示范、人才培训等。
金融保障。县内各金融机构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发展,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对优质电商企业、网商优先给予融资支持。
网络保障。支持通信运营商加快宽带互联网建设,大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加快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接入,积极推进4G/4G+网络发展,整合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政务资源,夯实电商发展通信网络基础。
统计保障。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交易行情数据实时采集、监测和分析。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开展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及时准确反映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规模、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