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下半年集中办理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及配套项目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3〕8号及穗开管〔2007〕21号)批复执行的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含各类配套科技项目及国家、省级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发区资助项目),在上级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区科技部门提交区配套验收申请材料,办理区配套项目验收及区配套资金余款拨付手续。
为切实履行区级配套项目管理,我局同时开展区配套科技项目的清理工作,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申请和余款兑现每年集中受理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以我局发布的集中清理通知及项目清单为准,若两次机会内企业均未提出区配套验收申请,将被列入清理名单,届时将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直接办理项目结题或者终止。
我局现启动2018下半年集中办理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及配套项目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1-3的条件:
1.取得广州开发区配套资金立项批复并签订了区配套任务书(即:2011~2016年立项的未验收区配套项目,见***清单)。
2.取得上级部门通过验收后下达的正式文件(如:验收报告/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符合区配套项目任务书的验收要求,尚需拨付相关配套资金余款的。
4.对于2011~2012年立项的区配套科技项目,即***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有余款区配套项目清单(2011~2016年立项)中的“2011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2012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如果本年度不申请办理区配套验收,将被列入清理名单,届时将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将直接办理项目结题或者终止。
(二)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zcdx.gdd.gov.cn)注册和申请预审;
2.预审通过,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区“政策兑现”窗口;
3.区科技创新局实质审查后下达资金拨付文件;
4.企业按通知提交拨款材料到区“政策兑现”窗口办理拨款手续。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审批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2.办理拨款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5。
(四)受理时间、受理地址、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
(1)企业在“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和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
(2)通过预审后,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原立项为国家级项目的区配套项目):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
第二批(原立项为省级项目的区配套项目):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0日;
第三批(原立项为市级项目的区配套项目):2018年9月21日。
对于以上三批项目,审查有问题需要补充完善的项目资料,补收完善后的资料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的项目材料,本次不再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
3.联系方式
(1)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邮箱:zcdx@gdd.gov.cn。
(2)咨询、审查服务机构——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胡天驰,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邮箱:123046211@qq.com。
(3)区科技创新局:徐曼,联系电话:82111941,邮箱:1138337794@qq.com。
(4)开发区配套余款QQ群,群号:551360614。
二、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清理
(一)本年度清理范围
列入本年度清理的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为2011~2012年立项的区配套科技项目,即***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区配套项目清单(2011~2016年立项)中的“2011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2012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如果本年度不申请办理区配套验收,将被列入清理名单,届时将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将直接办理项目结题或者终止,对于不按照要求办理、不配合办理的,将对企业予以降低信用等级、停止区科技资金申请资格两年、两年内不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项目的处罚措施,处理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告。
对于符合以上“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要求的,直接按照“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要求办理余款兑现。
对于属于***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区配套项目清单(2011~2016年立项)中的“2011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2012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但是不符合以上“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要求的,按照以下清理工作流程及安排办理。
(二)清理工作流程及安排
1.清理流程
对于上级原立项部门未组织验收或者不组织验收的项目,由我局按照项目任务书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验收结果申请兑现区配套资金余款(无余款项目直接办理验收)。
清理流程: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安排验收→验收评审会议→验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兑现区配套资金余款。
项目验收根据情况采用会议验收或者现场评审验收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答辩人员为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验收材料编写人员。
2.清理工作时间安排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时间安排
提交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
项目承担单位将一份验收材料报送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城基地(科学城科研路12号,1楼K101)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安排组织验收评审。正式验收时提交书面验收材料5份。
(2)评审验收时间安排
验收时间: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单个项目具体答辩时间由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通知。
(3)联系方式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胡天驰,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邮箱:123046211@qq.com。
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徐曼,联系电话:82111941,邮箱:11383377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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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1~2016年立项).xls
2.政策兑现网上申请流程图.doc
3.科技项目配套资助(余款)办事指南.doc
4.关于申请拨付配套资金余款的函及收据模板、要求(2018年模板)(办理拨款时使用).doc
5.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说明.doc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8月28日